Faiman.White

笑吧,亲爱的。你为什么不笑?

《撞南墙》(穿越者金×儿童格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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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宇宙仍会再度分离,也许它们会永远重合在一起。可这都不重要了。因为就在那一秒钟,有一列火车看见了它的南墙,义无反顾的一头撞去,然后碎在了南墙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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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说的穿越梗,感觉大家都很激动的样子。我终于肝完啦~
嘛这个就算是个告别篇目吧,毕竟要开学了嘛,我也要好好学习了,以后还有没有新作品发布就全看心情了。
=====正文部分======

楔子.
金是一个穿越者。这一点格瑞直到很多年之后才真正明白个中含义,可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了。在全宇宙难以计数的时间点里,他恐惧于与金永远不再相遇。
金在格瑞八岁那年不可预知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又于他十七岁那年毫无征兆的消失,就像他这个人一样,跳脱、随性、无法捉摸。
自此以后,格瑞的世界只剩一堵南墙,不周山一般矗立在那里,撑起一方天空供他呼吸——找到金。
找到金,将他牢牢绑在身边,自此时空法则也好,道德伦常也罢,他不要他的仇恨,他只想与他,不复别愁。
 
壹.
事情还得从金穿越的那天说起。
格瑞死去的时候十八岁,那一年金十六岁。
为复仇而生的人,终有一天会因复仇而死,这样的未来是可以预见的。
金躺在床上,目光穿透沉沉的夜幕,望向十年前那个分道口一般的雨天。
根本就像铁路一样啊。
错误变轨的火车,不减速不停泊,便只能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然后一头撞上南墙,粉身碎骨。
金没有哭泣,他的眼泪早已流干了。金只是恨,这种情绪过去从未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而今居然如此浓烈。
金恨自己,恨他不能拯救那个儿时的格瑞,不能改变那个在复仇道路上越走越远的格瑞,不能挽回那个死去的格瑞。
他比他小了两岁,就仿佛划下一道天堑;他与他隔着半座城的距离,就仿佛隔着整个世界。
如果……
金将手臂压在眼睛上,痛苦的笑了笑。
没有如果。
然后,金就这么怀着对自己、对这个世界强烈的恨意,慢慢睡着了。
 
金是被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的。他睁开眼的时候,感到有一点不寻常。
房间是熟悉的房间,可绝不是他睡前所在的那一个。这是他小时候的那个房间,它逼仄、狭小,温暖至极。
金倏地坐起来,四下张望了一下。
这套房子在秋失踪之后就被他落了锁,至少有四年未曾踏进一步。而今金看着窗明几净的房间,再循着记忆看向书桌上那个台历。金有在台历上画叉的习惯,那台历上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这是十年前。十年前那个下雨天。
金猛地从床上跳下来,跑出了房间。
他没有见到秋,这个房子里没有秋生活过的痕迹。秋被完全从他的生活里抹去了,连穿越也不能让他再看她一眼,再看看他的秋姐。
金失望地站在原地,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直到他瞥见墙上那个嘀嗒摆动着的老式挂钟。
金像炸了毛一样一蹦三尺高,他飞快换好衣服,拿上钱包、钥匙和伞,夺门而出。
金八岁那年,还未曾认识格瑞。他在姐姐秋的呵护下虽不美满但仍然幸福的活着。而就是在这个下雨天的夜晚,格瑞的命运改变了,他的人生完完全全改写。
十六岁的金回到十年之前,去保护八岁的格瑞,这就好像是老天听见了金的祈求。仿佛老天也愿意将格瑞还给金,将那个孤高而清冷的灵魂,将那个被命运完完全全亏待的人,重新还给这个世界。
幼年时金和格瑞的家隔着半座城,在不堵车的情况下开车都要一个小时。金出门的时候其实已经不太来得及,而且尽管金心急如焚,迫切的心情也并不能使的士起飞。
当金站在格瑞家小区楼下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拉着警报的警车将小区围住,那闪烁的红光几乎映亮了整片天空。格瑞家楼下围着许许多多的居民,他们穿着汗衫和裤衩,打着雨伞,刻意压低了声音,好奇而兴奋地交头接耳着。
在伞的雨林里,窃窃私语声与尖叫的警铃声汇聚在空气里,发出恶心的“嗡嗡”回响,令人心生不安。
那雨一直在下,一直在下,水珠从别人的伞尖滴下来,从金的伞尖滴下来,落在地上,砸开一朵朵绚烂的水花。
金用力拨开人群,然后就看到警戒线外面,警车边,八岁的格瑞默默站着。
格瑞一身血一身泥,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伶仃一人,显得尤为孤苦。他没有哭,没有喊,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参与案件调查的警力并不是很够,警察们都在忙着取证考察,一时间并没有顾得上那个唯一幸存的孩子。旁边的看客们可怜这个孩子,忍住了好奇没有上前询问,但他们同时也不知道任何安慰的话语,便只好装作不见,转而对各式猜测乐此不疲。
那雨一直在下,一直在下。格瑞没有打伞,也不知道躲雨,雨水从他的衣角发梢滴落下来,冲刷了他面上的血污,在他的身边,红色的雨水肆意流淌。
那眉眼尚未有日后的冰凉冷漠,但依稀留存倔强的模样。
金几乎不能呼吸。他屏着一口气走过去,走到那个茕茕孑立的孩子身边,将伞倾斜,打在他的头顶。
“格瑞。”金艰涩地开口,声音喑哑到难以听闻。
听见自己的名字,格瑞的眼珠转动了一下。然而他仍然维持原状站在那里,僵硬得像一块木头,感知不到仇恨与愤怒。
金疼痛得抓不住伞柄,那伞从他手里滑落,跌在血水里。他上前两步,蹲下来,将格瑞完完全全搂住。
格瑞骤然被裹护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其实有点发怔。但他真的太冷了,太不知所措了。
格瑞靠在金的肩头,在这个似曾相识的陌生人太阳一般温暖的怀抱里,渐渐发起抖来,然后,终于嚎啕大哭。
金从来没有听格瑞哭过,又或者说,他见过的格瑞从来不曾流露出欣喜或者难过。那个时候,格瑞的目标唯有一个——复仇,其他都是插曲,其他都是浮云。既然除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没有能失去的东西,他为什么要欣喜?为什么要难过?
但现在不同。失怙失恃的孩子,在开始的开始,尚未曾有仇恨这种遥远的东西。他只是茫然,只是不解,然后这种绝望依靠动荡的生活里缓慢发酵,最终在他的人生里拔地参天,挤占吞噬一切温暖的复杂的道路,只剩下一条直线,通向南墙。
可是金来了。他在格瑞的人生开始动荡漂泊之前就为他建好了一座港湾,他不由分说地改变了格瑞的生活,就像在盈路的荆棘丛里劈开一条岔路口,从而拯救了一个孩子,拯救了他的爱人。   
格瑞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个雨夜,和雨夜里唯一唯一,温暖如同太阳一般的拥抱。
那一晚,一场恶性杀人事件带走了他的亲人,他的童年,却也带来了他这一生最最重要的那个人。
此后余生,他花了九年像黑暗里的苔藓一样仰望光亮;花了十年像指南针一样寻找南方;花了一辈子,栖息在他的朝圣之地。
如此这般,倒也可谓幸福。
 
贰.
在一系列的配合调查与例行问话后,金带走了格瑞。
格瑞并不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的孩子,但比起例行公事的警察们,比起那些窃窃私语的邻居们,他宁愿跟随这个无视一身脏污拥抱他的、有着太阳一般温暖怀抱的陌生人。
尽管格瑞好奇着这个陌生人的举动,但他仍然不想说话,不想开口问话,便只是跟着金,不亲密,却也亦步亦趋。
格瑞第一次遇见金的时候十岁,金之前从来没听格瑞提起过自己八到十岁的生活。而今有了金,格瑞尚且如此不安,那么在金未曾出现的那个两年里,格瑞又是如何熬过呢?
唯有他的冷漠,他的盔甲,他对这个世界的敌意,和他对复仇的渴望。
金一阵心酸。
格瑞一身血一身泥,走在大街上十分怪异,也不方便打车。金便让格瑞站在一个便利店门口稍微等候,自己进去给他买了一块毛巾。
金对格瑞的信任是根深蒂固的,哪怕格瑞现在只是一个八岁的孩童,他也从没将他当孩子看待过。自然,金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一个八岁的孩子一个人站在黑夜里的街头,会走丢、会被拐卖、会被掳走这样的问题。但他仍然让格瑞站在有光亮的地方,只是希望便利店玻璃窗透出的昏黄暖光可以稍稍捂热这颗尚自绝望的心灵。
格瑞从骨子里就不是一个习惯于依赖他人的人,听金这样说,他没犹豫地找了个地方站好了。
金快手快脚买单出来的时候,就看见格瑞站在便利店的落地窗边,他的影子在玻璃窗上勾勒出一个不甚清晰的轮廓。从金这个角度看过去,格瑞转头远远望向黑暗中的街灯,侧脸无意识的流露出提心吊胆的神色。他握着拳,因害怕和寒凉的夜风而微微发抖,却又佯装镇定,终于有了些孩童模样。
金走过去,将毛巾呼噜上格瑞的头发,又给他仔仔细细擦了擦脸,将血迹完全抹去,然后张开毛巾,搭在格瑞的肩头。
格瑞先是一惊,看见是金,又放松了身体,不自觉舒了一口气。八岁的孩子再是成熟,再是倔强,也不过是炸毛的小猫,一方面弓起腰呲牙威慑,一方面仍忍不住瑟瑟发抖,想要找人依靠。
就是在这个时候,金突然反应过来,格瑞是那么小。
他再也不是金记忆中那个孤高冷傲的年轻人,那个为了复仇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了。他只是一个孩子。一个金将要去拯救的、本该早已经死去的、他魂牵梦萦着要拉回尘世的孩子。
金蹲下来,骑士宣誓一般对格瑞说:“格瑞,不要担心。我以我的生命起誓,在你涅槃重生之前,我绝不抛下你。”
这是一个多么沉重的誓言啊。生命、涅槃重生、绝不抛弃。
每当格瑞会想起这灯光下的场景,都仿佛镀了一层金光,又是温暖,又是遥远。至于什么是金口中的涅槃重生,他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逐渐明白。
原本被仇恨的火焰烧毁的人再次站在大地之上的日子,就是涅槃重生的那一刻。
在他涅槃之后,金便离开了他。
原来金是这么的遵守誓言。
 
叁.
金领着格瑞回到家,打开灯,扑面而来的熟悉感觉让他鼻酸,那温暖的气氛也更加使格瑞放下了心防。
“快去洗澡,小心感冒。”金找出自己小时候的衣服拿给格瑞,然后赶忙把他往洗浴间推。格瑞顺从地听金的安排,一言不发去洗澡了。洗完之后出来,他半长的头发湿淋淋的披在肩上,滴下的水珠濡湿了他的衣服。
金便又咋咋呼呼地拉过格瑞,找了一块新毛巾擦干他的头发,把他安置在沙发边给他吹头。
在吹风机呜呜的巨大声响中,格瑞忽然开了口:“你叫什么名字?”他垂着眼,静静问,那声音被噪音淹没,要不是金耳朵尖,可能就漏听了。
金抿唇笑了起来,但他并没有马上回答。他耐心给格瑞吹好头发,把吹风筒收起来,这才在格瑞身边坐下了:“我叫金。”
金,真是一个如同太阳一般的名字。
格瑞盯了金一眼,又问:“你认识我吗?”
金翘着个二郎腿,着意要缓冲气氛一样吊儿郎当的说:“当然认识了,你可是我的发小啊。”
格瑞有点无言。一个十六岁的人,自称是一个八岁孩子的发小。
金一脸给人科普的自豪,摇头晃脑道:“我可不是在骗人。要我说啊,这世界有无数的平行宇宙,每一个宇宙里都有一个你,也都有一个我。我是从另一个宇宙空降过来的,我是专门来拯救你的。”
格瑞还没来得及接话,金就站起来,双手叉腰,威风凛凛道:“这位同学你想的没错,我就是那个亿万里挑一的穿越者!厉害吧?”
这气氛转变的有点太快,格瑞一时卡在悲伤与嘲笑的缝隙里出不来,忍不住露出一个啼笑皆非的表情。
金这个粗神经的家伙,虽然有一定的原因是要装傻卖萌来活跃气氛,但更大的原因是他看见格瑞说话了,就彻底放下心来,话匣子一打开,便自然露出一副天然呆的蠢样来。
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无论比格瑞小两岁还是大八岁,只要在格瑞面前,金就是这个样子。这是他全情信任这一个人的,最最真实的样子。
“那么,在你来的那个宇宙里,我怎么了?”
金没有正面回答,他扳过格瑞的肩,直视他的眼睛:“格瑞,我问你,你恨吗?你想复仇吗?”
“恨。想。”格瑞答得简明扼要。
答案怎么能是不呢?怎么能不恨?怎么能不想?
“那么我问你,冤冤相报,结局是什么?”
“死亡,或者两败俱伤。”格瑞的回答几乎不是他这个年龄能说出来的话。但他就是说了。
金在心里发出了哀鸣。格瑞想得是那么清楚,他从小就什么都清楚。哪怕是死亡或者两败俱伤,他竟也要在复仇之路上,永远走下去吗?
“那么,放下仇恨,又能得到什么?”
格瑞不知道,没人知道,但金知道。这个案子等待警方破获是无望的,只有靠格瑞自己。他追查,便报仇,最终付出他的生命;他放弃,便悬而未决,但他能平平安安活下去。
全看他如何选择。
“放下,会得到一无所知的平安,与永远的愧疚。”这是格瑞的回答。
金用力吞咽了一下,抬手捂住眼睛,长长久久的没有说话。
格瑞坐在一旁,不知道自己是否说错了什么,一时间有些无措。
但金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蹲下来撑在格瑞的膝上,认真对他说:“如果你真的想复仇的话,格瑞,我们来做个约定吧。”
“你今年八岁,对么?那就约定十年吧。十年间,你平平安安长大,我护着你无忧无虑的活着;十年后,你便去做你想做的事,复仇也罢放弃也罢,生死不论,我不阻拦。”
金的眼睛非常亮。他自下而上直直看进格瑞的眼里,那目光仿佛带着温度,灼烫了格瑞冰凉的心灵。
此刻格瑞尚不知道,金许下的这个约定,究竟是一个多大的让步。
他不知道,金明明是穿越而来,来拯救那个为复仇而死去的自己,但他仍然对他说,十年后,你要去复仇,我不阻拦。
金想要实现格瑞的愿望。如果复仇真的是格瑞唯一的愿望,那他甘愿为此背负十年的担忧,承受再次失去他的苦痛。

肆.
金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带着一个八岁的孩子,其实也不是很容易。好在秋以前留了一些积蓄,格瑞虽然家破人亡,但财产损失并不严重,如今家里面的财产自然都划到他的名下,足够生活一阵。
单从短期而言,金和格瑞暂时不愁钱。不过为了长远考虑,为了格瑞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学杂费,也为了可以预见的金能挣到的可怜的工钱,日子仍然要紧巴巴的过。
格瑞要继续去上小学,金一个穿越者,本来是该上高二的年纪,现在他又没有学籍,只好出去打零工贴补家用。
金早早瞒着格瑞去了一趟格瑞家里,把血迹刷洗干净,顺便打扫了一番。接着在时隔一年之后,等这个案件的影响渐渐淡去,金便将房子租了出去。租金虽然不可避免有所下压,但好歹是个进项。
身份证上的十六岁到十八岁,这是金过得最艰辛的两年。就好像是过去格瑞所承受的劫难,如今都交由金来扛。
十六岁与十七岁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十七岁与十八岁却南辕北辙。不是什么地方都敢雇童工的,金再是需要钱,也只能找些端盘子、搬砖头之类的小时工作,每日结账。
金总是忙得没有时间接格瑞放学,便给他配了一把钥匙。天天叫外卖是烧钱且不现实的,因而格瑞只能自己学着煮饭。
刚开始格瑞还做好了等着金回来吃,可他将饭菜热了又热,金也未曾回家。金回来得实在是太晚了。于是为了让格瑞能按点吃上饭,金便骗他说工作的地方有发盒饭,实际却是吃一两个馒头就点咸菜草草了事。
明明是个十六岁的城市少年郎,却终日灰头土脸像个早早外出打拼的农民工。金常常一身灰、一身汗、一身油的回到家,连帽子都忘记要摘,倒在沙发上就昏厥似的睡过去。
格瑞往往做着作业,听见客厅传来的响动就赶忙跑出房间,然后总是看见金睡在沙发上,他的鸭舌帽歪在一边。
金比格瑞初次见到他要瘦了许多,甚至憔悴得连那一头炫目的金发都渐渐有些失去了光泽。
格瑞轻手轻脚拿走金的帽子,为他盖上薄毯,然后就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静静看着金。
他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帮不上忙,然而他是那么心疼,疼得他无法呼吸,又该如何是好?
这天下午金没有上班,因为这天是格瑞期末考后的家长会,而他的班主任又特意叮嘱金要去一趟。
“格瑞这个孩子太聪明了,性格也很沉稳。我认为他已经不需要再在这个班上耽误时间了,让他跳去六年级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金在回家路上回想起格瑞班主任的话,忍不住开心的笑出声来:“真不愧是格瑞啊,学习成绩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这下可省不少事了。”
格瑞背着书包走在金的旁边,就好像金过去认识的格瑞那样冷淡,光从神情上看,还真不知道金和格瑞到底谁才是小孩子。
金私四下里张望了一下,看见一个煎饼摊,忍不住拉着格瑞跑去一人买了一个煎饼大嚼特嚼。
“格瑞,我跟你说哦,我刚才都累死了。”金一边“好烫好烫”、毫无吃相的咬着煎饼,一边跟格瑞抱怨。
“你又做什么蠢事了?”煎饼确实有点烫,格瑞捏着纸包的角,少年老成地、漫不经心地问。
“你知道的,我今天早上去饭馆端盘子了啊。早上在收拾店里,中午的时候客人又特别多,我连轴转了三个小时,简直要命。等到下班不就赶紧跑来你们学校嘛,好不容易在公交上找了一个座,屁股还没坐热,就上来了一个孕妇。我当然要积极主动给人家让座啦。不过那个孕妇特别没礼貌,也没道谢也没给我一个微笑,搞得我好气哦。谁叫人家是孕妇,我也没说什么,结果就这么一直站到了下车啊。”金撇了撇嘴,比比划划的叙述。
格瑞一时间无话可接。他有点心疼,有点愤怒,又有点想笑。
与金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格瑞已经十分清楚收养他的是怎样一个名副其实的笨蛋了。金根本就是烂好人一个,常常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给人带去麻烦,真不知道是怎么在这个社会活到现在的。不过格瑞虽然很嫌弃金为人处事的方法,却又觉得非常庆幸。他总在想,如果金不是这样的二愣子,也许,自己也不会遇到他了。
他得好好学习,早点离开学校,帮金分担生活的重压。这就是格瑞跳级的原因。
“金这家伙是不能好好打理自己的生活的。将来等我长大了,就由我来照顾他,养活他,让他永永远远天真的活下去。”这样的预想在格瑞的心中根深蒂固一般发芽,然后一日胜似一日的疯长,杂草一般长满他小小的心灵,蔓延成一片无垠的草原。
金向来待格瑞如友,格瑞便也从未将八岁的年龄差距放在心上。他的心太小了,容下了复仇这件大事、容下了一个叫金的傻瓜,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
“你没有父母吗?”
“你是孤儿吗?”
“你经历了那个震惊全国的恶性杀人事件吗?”
“为什么你没有死?”
“为什么你还活着?”
“你能依靠谁呢?”
……
这么多的问题,这么多的窃窃私语。小学的孩子们都是口无遮拦的,一传十十传百,格瑞一直被这些问题环绕着不得解脱。
但他并不觉得痛苦。
“我没有父母。”
“我是孤儿。”
“我经历了那个震惊全国的恶性杀人事件。”
“我还活着,是因为我要复仇,是因为有一个太阳一般温暖的人在同一天闯入了我的生命里,成了我最初也是最终的依靠。”
格瑞总是这样回答。
这个叫金的少年,在格瑞的心里地位越来越高,越来越不可替代。只是格瑞没有想到,后来终于有一天,金会比复仇还要更加重要,最终成为他的南墙,让火车自己扳动了闸道,朝着唯一的方向决绝撞去,不思回头。

伍.
流水账一般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的。转眼间格瑞已经高三了,由于跳过级的原因,那一年他十七岁。
按照身份证上显示,金已经二十五岁了,可他仍然是十六岁的模样,仿佛岁月从他的身侧滑走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金十六岁,永永远远的十六岁。
金熬到成年之后事情就好了很多。他常常打工的饭馆很信任他,金的性格又善于感染别人,所以饭馆给了他一个正式的领班工作。以金连初中都没有的学历能坐到这个位置就可以知足了,因而这就算正式安定下来。
格瑞的成绩又一直很好,常年保持在年级第一第二的人总是能拿到很多奖学金,这也大大缓解了金的压力。
当格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像孩子仰望长辈一样仰慕金;当格瑞渐渐长大后,他的仰慕开始变了质,变成了关怀,变成了心疼,变成了……爱情。
是的,时至今日他终于可以确定,他是爱着金的。这是为世俗不容的感情,金是收养他的人,是他一直当哥哥在对待的人,是……他的救赎者。
可他就是爱他。
后来格瑞又想,金是个穿越者,是从未来回到过去只为了拯救他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人,是这世界上超出常理的那一部分。那么他的感情,也是可能的,对不对?
格瑞什么也没有说过,什么也没有表示过,金也什么都没有发现过,但事情总归是有所不同的。
九年以来,格瑞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仇恨。他常常往警局跑,与警察们都混了个脸熟;他学习了计算机、学习了编程,明网也好暗网也罢,他不遗余力的收集着一切能够收集到的资料。
而今,连外表的年龄差距都在逐渐缩小的时候,场景变得越来越与过去重合,越来越像金记忆中的样子。金开始恐慌。
历年格瑞的生日都有这样一个环节,金会郑重其事的问他:“格瑞,你是否还铭记你的仇恨?你是否愿意放下它?”那语气如此严肃,就好像一个证婚的神父,即将听到一个许诺一生的答案。
“我仍然铭记我的仇恨,我不愿意放下它。”格瑞总是这样回答,年年这样回答。九年,九次。
时间一日一日逼近格瑞的十八岁生日,一日一日逼近格瑞死的那一天。
金曾经对格瑞说过,十年后,无论他复仇与否,生死不论,他绝不阻拦。
可他并不是彻底放弃了、顺其自然了,他仍然在想方设法的改变格瑞,潜移默化的影响他、教育他,盼望这辆火车能够减速、停泊,不要撞上南墙,不要粉身碎骨。
十分可惜,显然他失败了。
金的压力越来越大,他的理智一方面告诉他要去实现格瑞真正想要实现的愿望,他的情感一方面又在跪地哀嚎着让他想想办法阻止这个注定要发生的悲剧。
金的笑容越来越少,他常常在自己的房间里,在完全黑暗的深夜里,伴随着挂钟指针的嘀嘀嗒嗒声,痛饮苦酒一般回忆着那些被他尘封的过去,那些格瑞死去的细节,那些在格瑞死去后他对上苍发出的绝望的喊声。
我们无从知晓上苍是否听见了金的哭声,但格瑞确实听见了。在凌晨两三点的夜里,他站在金禁闭的房门前,摒住呼吸倾听着。
金压抑的哭声从房间的那头细细密密的溢出来,幻化成千万根锋锐的钢针,将他的心脏戳刺得千疮百孔。
就是在这样连时间也停止流动的沉默里,格瑞再一次、无数次审问自己,他对自己问出了金常常问他的那句话:“你是否还铭记你的仇恨?你是否愿意放下它?”
金的绝望像雾气一样裹住了他,金的哽咽就像海妖塞壬的歌声一样迷惑了他。格瑞想起九年前的那个雨夜,金蹲下身来把他裹护在怀里,那太阳一般的温暖。
而今成了这样。在金抚养他九年后的今天,是他让金成了现在这样。如此绝望,如此痛苦,只能对着命运,发出困兽一般的哭号。
你是否仍然铭记你的仇恨?你是否愿意放下它?
冤冤相报,以怨报仇。你死我亡,两败俱伤。
放下仇恨,愧对亡灵。不负生者,不复离愁。
格瑞笑了笑。金这是让他没得选择。
他推开了金的房门,走到床上那个蜷缩着的人影身边,扶住他的肩,示意金抬头看向他。
格瑞说得惊世骇俗、做得惊世骇俗。
他吻上金的唇角,温柔缱绻,堪称妥协:“我不再铭记我的仇恨,我愿意放下它。”
金的泪痕犹自未干,他瞪大了眼,几乎难以置信。
格瑞稍稍退开一点,声音清晰、低沉、郑重:“别哭了,金。我不要我的复仇。”
格瑞再度欺身压上金,深深吻他,像是承诺一样。
金伸手搂住格瑞,笑着泣着吻他,像是诀别一样。
格瑞与他的仇恨诀别。金与格瑞诀别。
当凤凰涅槃的时候,当原本被仇恨的火焰烧毁的人再次站在大地之上的时候,就是一切的开始了。
穿越者结束了他的穿越,救赎者完成了他的救赎。
火车终于停泊的时候,它再也望不见到它的南墙。

陆.
金消失在格瑞承诺放下仇恨的第二天,毫无征兆、人间蒸发。
格瑞逃了一周课,找遍了整座城,找遍了大街小巷,街头巷尾,然后站在人潮汹涌的十字路口,前所未有的痛哭失声。
穿越者金,从格瑞的生命里完完全全的抹去了。从此他的世界再也没有阳光。
后来,格瑞考去了全球顶尖的物理学专业;后来,格瑞成了一名学者,专门研究平行宇宙理论。
他认识了很多人,有天天叫嚣着要跟他比赛的嘉德罗斯、有不可一世的贵族子弟集团雷狮海盗团、有贯彻古老骑士精神的安迷修……这些人在他的生活里浓墨重彩的登场,可格瑞是一块漆黑的画布,染不上任何一种颜色。
能够照亮他的,只有唯一的一盏灯。可它一直没有出现,从来没有出现,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了。
那列火车重又徐徐开动了。它游荡在数以万计的钢轨上,跑遍世界千万里距离,寻找它的南墙。
上天从来薄待格瑞。他让格瑞在八岁那年失去了他的家庭,逼格瑞在十七岁那年放下他以此为生的仇恨,又让格瑞在同一时间失去了他的光亮。
当复仇的火焰不再烧灼他的灵魂的那一刻,他生命里的太阳也已经西沉,且无望东升。

终于,当漫长的寻找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当这列火车在路上奔驰了十年的时间,又旧又累、风尘仆仆、一身锈迹的时候,它远远看到了他的南墙。
就在街上,一个从楼上走下来的年轻人,一个从金十六岁的家里走出来的年轻人,猝不及防映入格瑞的眼帘。
那一年,格瑞二十七岁,金二十五岁。
两个平行宇宙,在这个时间节点,义不容辞的重合了。
也许宇宙仍会再度分离,也许它们会永远重合在一起。可这都不重要了,因为就在那一秒钟,有一列火车看见了它的南墙,义无反顾的一头撞去,然后碎在了南墙的怀里。
穿越了十年的距离,穿越了两个宇宙,穿越了生与死。
金是一个穿越者。这个词代表的含义,直到这一刻格瑞才终于大彻大悟一般的参透。
格瑞搂紧金,牢固的,凶狠的:“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一种狂喜之前的绝望。
金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任由泪水打湿了格瑞的皮肤:“我回来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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