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man.White

笑吧,亲爱的。你为什么不笑?

《the Sun of Darkness》(上)

吸血鬼格瑞x探险家金

全文(含番外)6w+

下篇:《the Sun of Darkness》(下)

番外:《Only to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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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logue

“荆棘丛爬满了墙壁,蝙蝠倒挂在屋顶。漆黑可怖的古堡里,栖息着八百岁的幽灵。”这是一首在当地孩子之间流传的童谣,唱的是田野那头一座诡异的古堡,一座永远不能靠近的古堡。它简直是孩子们梦想中的探险场,神秘而又安全。

孩子们为了显示自己的神勇,常常拍着胸口对同伴夸下海口,扬言前去一探究竟。可一旦发现怎么走也不能靠近,他们便轻易放弃,摆出一副“这也不能怪我”的表情,并且年复一年乐此不疲。

那古堡就像海市蜃楼,没有人知道里面是否有人居住,甚至没有人知道那座古堡存在与否。

生命一代又一代的更迭,每一代的人们都为它编出光怪陆离的传说,直到连在茶余饭后谈论都感到厌倦,便又把它抛在脑后。

那古堡兀自矗立八百年,古堡里住着吸血鬼,不为人知的活了八百年。直到有一个探险家真正进入了古堡,遇到了那个银发红眼的吸血鬼。这就是故事的开幕了。

 

Chapter 1.

今天与八百年来的任何一天都别无二致。外面正值隆冬,北风裹着雪花在光秃秃的田野里狂吼咆哮。这天气连马车也不敢出门,但古堡周围仍然风平浪静。

格瑞坐在他城堡的壁炉边,晃着摇椅,手捧一本厚厚的原版《水经注》,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他翻书的速度很快,书页在他的指尖跳动,应和着炉火时断时续的噼啪声,如同一曲安宁悠长的伴奏。

八百年的时间真的太长了,在看过了文史体育、医药卫生、物理天文、美术建筑的绝大部分专著之后,格瑞只好把阅读的范围一再拓展,如今畅游在地理水利领域。

眼中的汉语方块字为不少人所头疼,但格瑞阅读起来毫无障碍、仿佛母语。不过也是,八百年,什么语言学不会呢?

格瑞看了老半天,在幻想中跟着郦道元漫游了一会儿中国的大好河山,越是羡慕越是郁闷,终于烦躁地把书一扔,仰头靠着摇椅吐了一口气,自我嘲笑了一下。

一个吸血鬼,看着一本外国古代水利专著,也不知道能拿来干什么用。

不过没所谓。在拥有漫长而没有终点的生命之后,格瑞早就不以有用无用来判断事物了。但凡能够帮助他打发时间的东西,都渐渐变成无上的瑰宝。

格瑞百无聊赖盯着摇动的炉火半晌,第一千二百九十八次思考自己要不要在下一个明媚的晴天里出门走走。

其实单从打发时间的角度来考虑,晒伤才是最佳选择。在安全的时间区域里晒太阳,大约是五秒钟;飞奔回到阴暗的角落里躲好,大约是两秒钟;拖着晒伤的身躯把自己扔在床上,大约是三秒钟;卧病在床神志不清直到完全恢复,大约是一周。他只需要晒上两三次,就能无知觉的过上一个月。多划算的买卖。

格瑞搓搓自己的手臂,想到那种堪比火刑的痛苦,还是第一千二百九十八次放弃了这个念头。

不过说实在,他是真的想念阳光了,想念朝阳的第一缕光辉从地平线那端喷薄而出的美丽,也想念炽烈的阳光笼罩在自己周围那暖洋洋的感觉。

距离他上次走在青天白日中已经过去八百年,哪怕每日回想,他也几乎忘却了光线的形状。

阳光与他势不两立。吸血鬼这种阴暗的生物,何以妄想目视阳光?光是看见阳光的轮廓就能烧瞎眼睛;吸血鬼这种邪恶的存在,何以企图沐浴阳光?只要暴露在阳光下就是烈火焚身的剧痛,超过十秒必死无疑。

再怎么渴求阳光,也不能摆脱他是个阴暗的、邪恶的吸血鬼这一事实。

好在格瑞的内心已在八百年的磨砺中变得强大异常,因而他并不怎么抑郁。他很快拉回思绪,抬抬手指,那本书就从地上飘起来重新落进他手里。

嗯,身为吸血鬼大概就这点最方便。格瑞抖了抖书上的灰尘,自我安慰。

这是八百年来不知重复过多少回的、平凡而安宁的一刻,但今次有所不同,或者说,没有一日能与今天相同。

暴风雪下得极大,探险者金走在及膝的雪里,艰难前行着。他的睫毛上落满了雪花,连睁着眼睛都变成很困难的事情。

他吃力地远眺搜寻一个可以暂且栖身的地方,突然看见田野尽头、森林入口处,有一座城堡。这城堡在风雪中显得尤为惹人注目,因为令人匪疑所思的是,没有任何一朵雪花可以落在它的屋顶上。纷纷扬扬的雪下得极大,在城堡外围勾勒出一个圆型结界的轮廓,使这城堡看起来仿佛童话里的世外桃源。

这城堡就是暴风雪中的避风港,窗口透出的昏黄暖光吸引着金,使他无可选择地走过去。

就好像他脖子上有一根看不见的绳索,而命运在冥冥中拽着绳索的那一端,不容置疑地将他拉向那个宿命之地,将他拉向那个困兽一般守着城堡八百年的吸血鬼,然后,两个人的命运轨迹自此重叠在一起,并且一辈子难分难离。

其实早在金跨过那个界限清晰的结界的一瞬间,格瑞就有感应。

这个结界是设来防止人类进入的,对任何非人类的东西都没有阻拦作用。依照延续了八百年的惯性思维,格瑞认为这大概是暴风雪吹着石头滚过了他的结界,或者哪个不怕死的小动物在这样的雪夜里跌跌撞撞闯了进来,即将成为送上门的晚餐,因而他并没有多加理会。

但没一会儿,事情就变得奇怪起来。

“咚咚咚——”,敲门声穿过暴风雪的嘶吼,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格瑞,炸雷一般堪称震耳欲聋。

他能感觉得到。门口站着一个人,一个活人,一个流淌着滚烫鲜血的活人。

这不应该。

设下的禁制还完好无损的在那里,结界的法力丝毫没有减弱,按理说没有人能靠近它,没有活人能靠近它。

但确实有人敲门了。

格瑞做出了与正常人类完全相反的反应,他没敢走到门边,反而退得更远了,一直退到城堡客厅里的角落。

那逾越了安全距离的人类,他血管里的鲜血使格瑞躁动。格瑞紫罗兰色的眼睛陡然血红,在闪动的炉火的映衬下泛着危险而令人眩目神迷的光。

诚然格瑞是一个斋戒的吸血鬼,但他首先是一个吸血鬼。渴血,渴求人类甜美的鲜血,这才是他的本能。

“走开。”格瑞说,他的声音被扩散,洪钟一般响彻城堡。

“您好,外面风雪太大了,能让我进来住一晚吗?”回答他的是一个少年清亮的嗓音。

格瑞没有答话,他只是动了动手指,把门锁牢。

料想那人在开不了门以后就会离去吧。格瑞猜测。

可再一次超出格瑞预料的是,那人打开门,走了进来,就仿佛那扇门从来没被锁上一样。

进来的是一个穿着探险服的少年,他身后背着硕大的背包,一身雪一身寒。“您好,对不起打扰了。“那少年露出一个笑来,带着一点点歉意的羞涩与非常的爽朗。

格瑞吞咽了一下,死死压抑着扑上去咬碎这个人喉管的冲动,说得异常艰难:“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不要擅闯别人家。”

“您好,冒昧闯入是我的不对。我叫金,是个探险家。您也知道这附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借宿了,现在外面又下着暴风雪,就这么待一个晚上会没命的,还请好心收留收留我吧。”金双手合十嬉皮笑脸地朝格瑞拜了两拜,在格瑞看来这家伙脸皮厚得简直堪比城墙。

格瑞深深觉得金在这里逗留太久才是真的会没命。可他既然是个吃斋的吸血鬼,自然具有对人类友好的精神,倒也不至于狠心绝情到放任金冻死街头。而且更现实的问题是,他的魔法似乎哪里出了一些错误,现在既然冷语冷脸都不能对这个厚脸皮的家伙造成威慑,他也实在没什么好办法把人家赶出去,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你自己去二楼,沿着走廊走到尽头,最里面的那间房子可以借给你住一晚。”格瑞只好把金安置在离自己最远的地方,末了还不放心的嘱咐他,“等暴风雪一停你就要马上离开。”

反正暴风雪明天应该就能停了,忍耐一晚尚在格瑞的承受范围内。

金顿时更加灿烂的笑起来:“谢谢谢谢!”

二楼走廊尽头的最后一个房间本是个杂物间,格瑞只想把金远远支开,所以随口说的。现在他挥了挥手臂,一个简单的移位魔法之后,那里就变成了一间适于居住的卧房。

格瑞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自己的魔法明明毫无问题,这个探险家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金顺从地照格瑞说的地方走过去,上到二楼,突然反应过来还没问格瑞的名字,便从栏杆那里探出头来:“请问您怎么称呼?”

格瑞还以为金头也不回的走了,这厢一边还在纳闷儿走神着,一边随意抬脚迈出阴影。此时冷不防金这一回头一探头,整个人就完全暴露在金的视线底下。

映入金眼帘的是一位十八岁左右的青年,他有着血一般艳丽的红色眼眸,银发用一条黑色头带束起,颜色的对比冲突分外强烈。他身穿华丽的贵族样式的黑色礼服,面容冷峻而气质雍容,身影在壁炉火光的映衬下显得俊美无俦。

金顿时看得一呆。

格瑞看着金一副被自己震慑住的样子,还以为他已经发现自己会魔法或者是吸血鬼的事,不禁皱起眉头。

谁想到金呆了一会儿,突然还魂一般冲格瑞又笑起来:“对不住对不住,您长得太好看了,我一时看呆了,啊哈哈……请问您怎么称呼?”

“格瑞。”格瑞没想到这小子这么蠢,一方面十分嫌弃一方面又松了口气。

“格瑞?灰?”金歪头想想,又瞄了一眼格瑞的银发,作恍然大悟状,“是个贴切的名字。”

格瑞目光落在金探险帽下翘起的金发上。彼此彼此。

离金太近让格瑞难以自持,他露出一个不耐烦的神色,打算把金赶走:“你快去休息吧,明早暴风雪一停就要马上走。”

金朝他点了点头,为了不违背主人家的意愿,一溜烟跑没影了。

格瑞将他的摇椅和壁炉统统乾坤大挪移到了与金处于对角线的房间角落,然后重新坐下来。

同在一幢屋子,距离还是不够,新鲜人血的味道直往格瑞鼻子里钻。看来今夜是个不眠之夜,好在吸血鬼不用睡觉。

格瑞翻动了两页《水经注》,一个字也没看下去。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穿透禁制又是怎么打开房门的呢?

一个悬而未决的答案。

 

Chapter 2.

格瑞想得天真,实际上老天爷可没有轻易放过他的打算。这暴风雪下起来还没个穷尽了,北风呼呼号号,拖泥带水绵延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啊!如果你饿了三天之后对着一桌子美食不能不下筷子,那就不能要求格瑞这个斋戒八百年的吸血鬼对着一个人形供血机坐怀不乱。

人都说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孑然一身八百年的格瑞,骤然跟金同室相处一个星期,有什么心态上的变化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都是后话。

格瑞在角落里坐了一夜,煎熬挣扎到金睡醒,窗外暴风雪还是没有小下去的趋势,这让他十分烦躁。

“啊,原来你还在这里,早啊。”察觉到金睡醒的时候,格瑞就把摇椅呀壁炉呀统统挪回原位,看起来跟金刚进来的时候别无二致。

格瑞冷淡的冲金点了点头,权作示意。

“暴风雪还是没有停呢,看来我还得麻烦你一段时间。”金走到窗边,撩开厚厚的窗帘看了看窗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知道自己是麻烦你倒快走啊。格瑞在心里咆哮。

“格瑞,你这里有什么吃的吗?”金根本是个自来熟的家伙,知道了名字就可以拿人家当朋友的那种类型,这会儿已经大大咧咧问开了。但他问完又觉得不太够礼貌,马上补上一句:“你可以把我吃住用的东西记账,我走之前会给你钱的。”

“没有。”吸血鬼家里什么都不缺,就是正常的食物压根没有。

不对,也不能这么说。格瑞一度沉迷于研究厨艺,所以城堡里曾经备满了食物香料,但这也是两三百年前的事了。

“啊,那怎么办?这大风大雪的,人也出不去啊,没有足够的粮食怎么活得下去?”金以为格瑞家是没有储备粮,这下有些着急。

“明天就会有了。”格瑞回答得云淡风轻,根本没把这事儿放在眼里。

“要是明天暴风雪还不停呢?”金仍然担心。

明天还不停就把你吃了算了。格瑞撇撇嘴,没有回答。

既然主人家都摆出一副胸有成竹且不想解释的样子,金也不好多问,就没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闷在室内也无聊啊,格瑞,你平常都做些什么?”金看起来确实是相当无聊,没安静一会儿,又开始找格瑞说话。

金醒了以后,格瑞自然不能强制要求他跟自己保持对角线的距离,而且靠近一点说话是人之常情,这下可把他难受坏了。他的眼睛已经红了一整夜,在吃饱喝足之前,那血色无法退却。

之前天气一直不怎么好,格瑞也就偷懒没有出门猎食,反正吸血鬼也饿不死,就这么饿着呗。没想到金骤然闯入他的古堡,本能加上饥饿,让格瑞简直要藏不住他的尖牙。

格瑞压抑了半天才能正常开口:“看书。”

金瞪大眼睛:“除了看书就没了?!”

格瑞摇摇头。

“哇,格瑞你还真是……”金挠了挠头,半天没想出形容词,只好做罢。他着意要活跃一下不知怎么回事有点压抑的气氛,顺便改变一下格瑞的小老头爱好,于是兴致勃勃拖来了自己的背包,在壁炉另一边的一张摇椅上坐下,“那为了打发时间,我来给你讲讲我的经历吧。我毕竟是个探险家啊。”

格瑞叫苦不迭。

自己一个人住,当初在壁炉边摆了两张摇椅主要是为了装潢的美感,谁能想到如今居然变成这样。他动了动手指,想把椅子的距离跟自己拉开一点,没想到椅子纹丝不动。

似乎碰上跟金沾边的东西,格瑞的法力就会失效。格瑞皱了皱眉。八百年来从未有这样的事发生。

金才不管格瑞心里有什么惊涛骇浪,他一件件从包里往外掏东西,有奇形怪状的石头、各色的蝴蝶标本、新旧不一的地图、几大厚本花草收集册……琳琅满目,不一而足。

格瑞还对金爱答不理,把大部分精神都放在压抑自己的本能冲动上。但看着金一会儿掏出个石头,一会儿掏出个标本,许多都是他曾在书里读到,但从未有幸见过的东西,不禁眼都直了。

不知是不是这些新鲜东西对格瑞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太大,他竟然一时间忘记了鲜血对他的诱惑,只是盯着那些东西,听着金略显啰嗦的话语,陷入了深深的惊奇。

格瑞读过书,很多很多很多书。书里描绘的东西千奇百怪,多姿多彩。可格瑞被囚禁在这城堡里八百年,白天他只能躲在屋子里,让窗帘遮挡这幢房子的每一个角落;而到了夜晚,他才能出去猎食,在自己领地范围内呼吸呼吸深夜田野里属于自然的清冽气息。

他渴求世界、渴求自然、渴求阳光,他甚至羡慕蜉蝣,哪怕朝生暮死,至少在夕阳里有过一场狂欢。

这个人类金,这个探险家金,他走遍世界的千山万水,看过千百场日出日落,他有格瑞所艳羡的一切。这才是生命啊。

这一天,可能是格瑞迄今为止度过的最短暂、也是最愉快的一天。他的兴趣与愿望掩盖了他的本能,他忘却了自己是一个吸血鬼,他再也听不见德古拉一世邪恶的诅咒在他血管里絮絮念叨、蛊惑他的神志。

他只是沉浸在一个又一个真实、鲜活、或美好或惊心动魄的故事中,任由幻想游遍万水千山,然后栖息在东升的朝阳里。

 

Chapter 3.

金一天没有吃上热饭热菜,好在他带了几包压缩饼干,兑着水吃了,但也只能寥作充饥而已。讲了那么久的故事,他既疲惫又困倦,便去早早睡下了。

确认金睡熟之后,格瑞套上一件黑色的斗篷,用兜帽将自己严严实实的捂住,然后打开城堡的大门,闲庭信步一般走进肆虐的暴风雪中。

这样的天气,什么动物都躲在巢穴里不肯外出,是以格瑞打猎的时间变得尤为漫长。他花了一晚上找寻猎物,几乎跑遍森林里的每一寸角落,才好不容易逮到一头瘦骨嶙峋的麋鹿。

格瑞的尖牙准确无误咬断麋鹿的喉管,热腾腾的鲜血激射入他的咽喉,有效缓解了人血引发的躁动。虽然动物的血较为次等,但在格瑞饥饿许久之后也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显著功效,他的眸色渐渐恢复正常,那绮丽的紫色映着雪光,水晶一般剔透迷人。

格瑞深吸了两口气,然后抓起一把雪擦擦染血的嘴角,再把麋鹿扛在肩头,很快就回到了城堡。

时间已至清晨,以往这个时候格瑞早就缩在城堡里了,幸好今天仍然是狂风暴雪,乌云得以把阳光严丝合缝地阻挡在视线之外,使人甚至分不清白天黑夜。这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格瑞外出的时间。

狂风暴雪其实是格瑞比较喜欢的天气,因为在这压城的黑云覆盖之下,他可以在白天也拉开窗帘,幻想一下风平浪静之时太阳照射下的风光。

在放弃厨艺后的两三百年里,格瑞都是喝完血把动物尸体一扔了事,现在还需要捡回去给金做粮食,顿时感觉颇为手生。好在昔日的功底为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而整个做饭过程并没有浪费他太长时间。

吸血鬼的魔法虽然不能变出果腹的食物,油盐酱醋这种调味品还是可以的。所以金醒来的时候,一份鹿排和一碗鹿肉浓汤正摆在桌上等他享用。

金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却没想到是个观察细致之人。虽然食物对他的吸引力分外巨大,但他还是注意到了格瑞的变化:“格瑞,你的眼睛怎么了?”

“嗯?”格瑞心中咯噔一下,猜到金大约是发现了他的眸色前后差异,但他还是佯装不解,看上去一副不理解金在说什么的样子。

“我怎么记得……你的眼睛是红色的呀?”金摸了摸下巴,有些困惑。

“是么?”格瑞倒显得比金还要惊诧一般,“你看错了吧?我的眼睛一直是这个颜色。”

观察细致归观察细致,说到底,金还是个心宽似海的家伙,没有结论的事情立马就被他抛在脑后:“那大概是我看错了吧。不过格瑞,你的眼睛真好看。”

那浓丽的紫色与格瑞本人淡静得近乎冷凝的神情十分相称,而虽然此时天色压抑、暴风雪在窗外疯狂呼啸,但只是偶尔惊鸿一瞥地看进这双眸子里,便仿佛有紫罗兰从他眼底一朵朵、一丛丛绽放,从天的开始迤逦到地的尽头。

格瑞被金夸得一愣,还没想好要怎么回应,金的注意力早就被食物吸走了。

“哇!格瑞你真厉害!”金饿到现在,看见食物就忍不住眼冒金光,更何况是这种大厨水准的卖相。

不过也就仅限于此,金只舀起汤喝了一口,表情就变得很奇怪。

“格瑞,你这个菜,怎么……”金艰难地吞咽下去,几乎不敢置信。

“怎么?不好吃么?”格瑞非常惊讶,自己明明是照着菜谱来的啊。

格瑞一边纳闷一边又安慰自己说会出现这种状况其实不稀奇。自己是有一段时间沉迷于厨艺没错,但两三百年过去了,相当于普通人的三四辈子,哪怕自己再是认真学过厨艺,这时也已经丢得七七八八,跟初学者没什么两样。

不是不好吃的问题好吗!这卖相不错的汤喝起来完全是白水煮鹿肉啊!不仅腥而且连咸味也没有!

当然金也不是那等闹不清气氛的人,主人家请你吃东西,你吃不下去就算了,哪能当面吐槽呢?因此他也只是赶忙放下刀叉,不敢再吃,倒是没有明说什么。

不过他瞄了瞄熊熊燃烧的壁炉,突然灵光一现:“还有剩下的鹿肉吗?”

格瑞把金带到厨房。

“我毕竟是个探险家嘛,”金嘿嘿笑,挑了两块格瑞早先就割下来洗净码好的鹿肉,分别穿在他找格瑞讨来的两根木签上,然后走到火炉前,“所以也不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东西,那就做我最拿手的吧,在野外生存的时候,打到的猎物基本都是就地升起篝火烤来吃的。”

“有盐吗?”金转头问格瑞。

“对,就是单纯地撒上盐,只要火候恰到好处,鹿肉的原味就很香了,根本不必加许多调料,野外也找不到什么调料。”金把盐细细撒在鹿肉上,拿离炉火的时候金黄焦脆,看起来就非常好吃。

“你来一串吗?”金一手拿着一串,一边吹,一边把另一串递给格瑞。

格瑞没忍住,接过一串来拿在手中。

金一边吃一边嫌弃:“格瑞,你家的盐不够味儿啊,我放了那么多还是没什么咸味儿。”难道是盐过期了?金狐疑的想着。

等等,盐这种东西是会过期的吗?

金想了半天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耸耸肩。算了,将就吧。

一旁格瑞端详了一下手中的串烤鹿肉,小心地咬了一口,熟食的气味在他舌尖散开,他的表情却也不是很好看。

这鹿肉烤得火候正好,本来该是很好吃的,可惜不知何故咸得齁人,一点也没有金口中说的“不够咸。”

“好咸。”格瑞嫌弃地撇了撇嘴,但唇角却不自觉有上扬的弧度。

金在狐疑着,格瑞也纳闷。这人莫不是味觉有问题?

味觉有问题也不关他的事。格瑞在心里摇了摇头,忍着咸得发苦的味道又咬了一口鹿肉。

金在烤的时候不小心将鹿油滴在了壁炉前的地毯上,显得有点邋遢,这要搁在往常,一定能让爱洁的格瑞十分抓狂。但此时此刻,他心中却非常开心。

人类,在旷野里,是这样生存的啊。

他们吃到的是这样的东西啊。

没有哪个菜谱会教人做最最简单的篝火烧烤,菜谱上条分缕析的“盐少许,油一匙”也没有这样醉人心脾的感觉。

这种……真真切切的、活着的感觉。

啊啊。格瑞叹气。

这个叫“金”的探险家,都带来了些什么东西啊。

 

聊天与吃饭是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友谊的。也许是烤鹿肉咸得格瑞够呛使他没有胃口,也许是之前进食的鹿血起了作用,反正他对人血的骚动平息了不少。所以在金吃完饭后,格瑞居然难得主动开了个话题。

“金,你不是探险家吗?来这附近做什么?”

“我是路过的。”金吃饱喝足,窝在壁炉边的摇椅里,舒服地眯起眼睛,看起来像极一只餮足的老猫,“偶然听人闲聊得知,这片田野上有一座永远也不能靠近的古堡,里面挂满了蝙蝠,还住着一只活了八百岁的幽灵,于是就专程来这里看看啊。没想到这古堡根本没什么稀奇,挺好靠近的,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刚想打道回府,结果就下起暴风雪,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所以只好来敲你的门了。”

金举目四顾,颇为赞赏:“古堡里哪有什么蝙蝠啊幽灵啊的,不就只有你一个人嘛。而且你这城堡一点也不漆黑恐怖,装潢非常华贵温暖呢,我昨晚睡得可舒服了。”

格瑞还是第一次听说外面的人类居然把自己设了结界的城堡传成这个样子,意外的同时也颇为啼笑皆非。

“你好不容易来到我城堡的门口,不打算进来看一眼就要打道回府吗?”格瑞并不是太理解金的脑回路,“探险家不都是有一探究竟的本能么?”

“这个啊,我比较懒嘛。”金挥了挥手,懒洋洋道,“而且你也说了我是探险家嘛,你这个城堡根本就不险啊,而且还亮着灯,一看就是有人住,既然如此我还打扰主人家干什么。”

这个城堡不是不险,只是你比较特殊而已。格瑞看着那把被金坐上去以后就再也不听他指挥的摇椅,在心里想。

 

Chapter 4.

金就像一块小石头,投入格瑞这口无波的古井,漾起令人心醉神迷的涟漪。可惜的是,这样的好日子是持续不了太久的。

人类的肉体很脆弱,而流血,也是他们常常要经历的一件事情。

第三天,百无聊赖的金又开始搞事了:“格瑞,你之前说你的唯一爱好就是读书,那你一定有很多书咯?”

格瑞点点头:“有一个书房用来放书。”然后引着金来到地下室,向金展示了他的书房。

金站在足足有一层楼那么大的图书馆面前目瞪口呆,实在无法违心地说这叫“书房”。格瑞的“书房”比金见过的最大的图书馆藏品还要丰富,因为图书馆为了方便读者,每本书都有好几本,但格瑞可不一样,都是他自己的藏书,一样也只有一本而已,可见藏书量有多巨大。

“格瑞,这些书你都看过?!”金哇啦哇啦地咋呼起来。

“基本都看过吧。”格瑞想了想。

金沿着厚重的红木书架慢慢走过去,时不时翻开一本书来看两眼,一边发出啧啧的赞叹声:“要是我,一辈子也看不完啊!”

格瑞笑笑。确实是一辈子看不完,可能需要八辈子吧。

金一尾鱼似的在书架中穿梭,蹦蹦跳跳,欢呼雀跃,好奇心颇重。格瑞就站在门口看着他,眼神中有八百年来从未出现过的温和神色。

异变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木架并不是十分平整,金在掏书的时候也不知道磕刮到了哪里,手指上顿时划了一道口子,有细碎的血珠涌出来。

这血液非常奇怪,它使格瑞异常躁动不安。不过也不好说是血液的问题还是格瑞自身的问题,毕竟格瑞几百年没闻过人血了,所以也可能是压抑太久的缘故。

总之,鲜血的味道第一时间攻击了格瑞的嗅觉神经。他紫色的眸子瞬间蒙上一层妖异的红光,吸血鬼的血脉在他血管里疯狂叫嚣沸腾,压迫着他的神志,在他心底蛊惑教唆着,要求他扑上去撕碎这个血液的来源,然后饱餐一顿。

这是来自血族始祖德古拉一世最直接的命令,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原始威压。它直接支配着格瑞的身体,把他属于人类灵魂的那部分挤压到角落。

图书馆里突然平底刮起大风,吹得书架都在颤抖晃动。金一惊之下抬头看去,只见忽然有蝙蝠从城堡走廊的阴暗角落里成群结队地飞出,高声尖叫着拍打着翅膀环绕在格瑞四周。

刚开始金还能看见格瑞束起银发的黑色头带突然崩断,及腰的长发在空中狂舞,而格瑞眼中紫罗兰开成嗜血的罂粟,耳朵从银发里露出,是妖精一样尖尖的形状,到最后他整个人都几乎被黑漆漆的蝙蝠裹护起来。

原来古堡里的蝙蝠和幽灵是确然存在的。

所谓探险家这种职业,不浑身是胆还真胜任不了。所以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恍然大悟:格瑞是一只吸血鬼。

就在他愣神的这几秒钟,蝙蝠盘旋的正中心泄露出一声嘶吼,这些蝙蝠就像听见什么指令一样,不情不愿的又绕了两圈,然后骤然散开,重新回到原来的黑暗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金再度看清了格瑞。

格瑞的眼底理智与狂化交替闪烁着,他弓起背,一副要猛扑向金的架势,却又颤抖着手指,僵在原地没有动作。这显然是格瑞残存的人类思想在做最后的挣扎。

金并不害怕,他看着格瑞挣扎的模样倒是十分担忧:“格瑞,你还好吗?”

“……出……去……”格瑞咬着牙挤出字句。

“可是……”金有点犹豫。

倒不是金矫情,主要是格瑞正好站在图书馆门口,如果金此时贸然靠近他,身上的血腥味会更加刺激格瑞,他不确定是否要这样做。

“走……!关上……门……!锁……上它……快!”格瑞的声音嘶哑破碎,几乎难以连成字句。

听他这样讲,金不再磨蹭,以最快的速度从格瑞身边跑过,他一鼓作气跑出了图书馆,然后猛地关上了大门。

就在金向格瑞越跑越近并且擦身而过的时候,格瑞死死抓住门框,明明是实木包铁的门框,都被他抓了个对穿。

就在金锁上门的那一刻,格瑞发出了狂躁的咆哮。

金面对门,听着里面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物品碰撞的声音、痛苦吼叫的声音……他突然感到非常心酸。

格瑞是一只吸血鬼,这没错。可他那么亲切,那么善良,那么……像一个真正的人类。

如果传说是真的话……他被困在这里八百年啊。

金的手指上伤口其实不大,他爬上一楼,用清水反复冲洗,又从自己的探险包里找出胶布认真裹了好几圈,确保血腥味被降到了最低,这才回到图书馆门口。

里面还在断断续续的有挣扎之声,金就这么盯着门,默默听着,直到声音渐渐小下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任何响动。

离开这个居住着吸血鬼的地方,哪怕迷失在暴风雪中也要马上逃离;还是呆在这里,陪着那个寂寞而绝望的吸血鬼,再待一会儿,多待一会儿?这个问题根本一秒钟都没在金的脑海中闪现过。金推开了图书馆的门。

之前码得整整齐齐的落地红木书架倒了一大片,书撒得满地都是。到处都是磕碰的痕迹,框上的那个抓痕触目惊心。

就是在这一地狼藉中,格瑞以头抵地跪着,他的银发散落下来将脸完全遮住,蜿蜒铺了一地。从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痉挛一般抖动的肩膀,只能听到他粗重的呻吟。

金以一种极缓慢的速度走过去,以确定格瑞对他的靠近没有什么激烈反应。然后他在格瑞身边蹲下,轻轻从格瑞的侧面抱住了他的后背。那是整个人覆压上去的保护姿势。

格瑞从喉咙里发出低沉而嘶哑的叫声,那声音有点像威胁,有点像喘息,更多的,则像是无助的动物在绝望之际发出的寻求保护的哀鸣。

这一天是值得纪念的。因为,孤独的在城堡里活了八百年之后,吸血鬼格瑞,终于找到了一个他常常梦想的人类,一个愿意全盘接受他的诅咒的人类,一个……成为他世界的太阳的人类。

是的,对于格瑞而言,从这一刻开始,迟到了八百年的曙光开始在地平线那端闪耀了。

 

Chapter 5.

当格瑞彻底恢复平静重新坐在火炉边的时候,金为了不让血腥味使他感到更痛苦而改坐在了窗边的角落。不过金的态度非常正常,没有过度热络也没有厌恶嫌弃,这就在最大程度上缓解了格瑞的惊慌

没错,当一个保守了八百年的秘密骤然泄露的时候,当八百年的孤寂戛然而止的时候,格瑞的第一反应不是如释重负,而是惊慌。

他这是将自己封闭得太久了。

“格瑞,你好些了吗?还难受吗?”金问。他的声音里是满满的关切,这种情绪格瑞只在八百年前听见过,在后来的八百年里在书中看见过,而今再度听闻的时候,恍如隔世。

“没事。”格瑞的声音恢复了原本的清冷,终于不可抑制地透露出一些疲惫来。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空气里流淌着滞重的情绪,这让活泼话痨惯了的金有点坐立不安,所以他硬着头皮找话题:“格瑞,那你当初是怎么决定住在这片土地上的?”

“这不是我的决定。我只是被囚禁在这里罢了。”

这是一个古老而无趣的故事。

格瑞的家族曾经是一个庞大的家族,拥有贵族显赫的功勋与许多田地房产。这样的家族,不与别人发生龃龉是不可能的。而其中格瑞的家族与另一个家族关系最为糟糕。

后来,在一次大规模的生意和田地归属冲突后,对方终于采取了行动。

事情就糟糕在这里——格瑞的家族是一个普通的家族,但对方却是隐藏身份混迹在人群之中的吸血鬼。

吸血鬼们血洗了格瑞的家族之后,残忍的天性使他们想到一种新鲜而绝妙的方式来惩罚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族群。

格瑞是自己家族里嫡系中唯一的男丁,他那一年18岁。他是万幸被选中的那个,也是不幸被选中的那个。从此以后,格瑞18岁,永远的18岁。

吸血鬼们赐予他永生,以初拥的方式。

他们同时剥夺他的自由,以诅咒的方式。

他们将格瑞转变为吸血鬼,并且以血族始祖德古拉的名义对他下了不可解除的诅咒:格瑞可以在属于自己家族的田野和森林里随意活动,而他却只能在正午时分离开这片划定的区域。

初生的吸血鬼是脆弱的,他们增强法力的唯一办法就是增长年岁。格瑞活到现在已经过了八百年,但他仍然只能在阳光下行走十秒。

离开这里,似乎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哪怕他出了这片囚牢,外面如若没有遮蔽物,他也必死无疑。

“吸血鬼们注重血脉荣誉。他们更愿意称呼自己为血族。但我不。我觉得吸血鬼是没有光环没有荣誉可言的。吸血鬼就是吸血鬼,是暗夜里的鬼怪,集合一切肮脏龌龊的属性,互相之间毫无怜悯,甚至根本不配称作一个族群。我痛恨这个种族,我痛恨身为这个种族一员的我自己。我不想做一个吸血鬼。”格瑞这样总结陈词,他的情绪在漫长的八百年时光里被消磨殆尽,所以语调听起来也就格外平静,仿佛所诉说的种种惊心动魄与咬牙切齿都与自己无关。

“你就住在这座城堡里,一个人过了八百年吗?”金感觉自己的喉咙哽住了,他问得很艰难。

格瑞点点头。

“你想复仇吗?向那群毁了你一切的吸血鬼们。”

“不想。”格瑞回答得毫不犹豫。

金非常意外:“你不恨他们吗?”

“恨。但是没必要复仇。我只是想再次走在阳光下,再次看看这个世界罢了。”

“可如果没有仇恨作为支柱的话,你又是怎么坚持过这漫长而孤独的八百年的?”

“我说过了,我只是想离开这里,去看看这个世界罢了。吸血鬼的法力和对阳光的抗性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增加。我活了八百年,可以在阳光下行走十秒,那么就继续活下去吧,活八千年,八万年,在阳光下行走一百秒,一千秒,然后灰飞烟灭,也不可惜。”格瑞眼中撒着繁星一般细碎的憧憬,面上则是仿佛与己无关的冷然。

“你是从初生开始斋戒的么?斋戒了八百年?”

格瑞以手扶额,吐出一口气:“差不多。”

“格瑞,你真是个善良的吸血鬼。”

“金,没有吸血鬼是善良的。每一个吸血鬼手里都有三条以上的人命,因新生儿必须要饮用至少一周新鲜人血才能顺利完成转变过程。而在那段时间里,杀戮是本能,我们是没有意志的。”格瑞抿了抿唇,声音艰涩,“金,我是有罪的。”

金沉默了一下,低声说,非常郑重的:“格瑞,其实人都是有罪的。这世上所有人,所有生物。那是原罪。”

格瑞嗤笑了一下:“基督徒的论调么?可是金,吸血鬼是被上帝抛弃的种族。他们是堕天使路西法的信徒,而我则是吸血鬼里的异类。我不信上帝,我不信路西法,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被上帝抛弃的种族不会出现在这片大地上。”金抬头看向格瑞,心有恻隐,目光灼灼,“就算上帝真的抛弃了你,我也不会抛弃你。”

格瑞闭上眼睛,几乎要流下泪来。

“那么,从今天起,我就有信仰了。”格瑞轻声说,声音十分虔诚,真如一个信徒在祈祷那样,“做我的信仰吧,金。”

从金说永不抛弃他的那一刻,他便成为格瑞的信仰。

他是他的太阳,他是他的神明。

然后,那神明向他的信徒说出了第一句宽恕:“我不是你的信仰,格瑞。我是你的朋友。”

 

Chapter 6.

接下两天对于格瑞而言可以说是特别愉快的两天。

格瑞已经八百年没有尝过拥有朋友是一种怎样的滋味了,他几乎忘却了如何与人相处。

他是活了八百年没错,可那是象牙塔、伶仃岛一般的八百年,没有社交、与世隔绝。因此严格来说,格瑞仍然是18岁,从外表到思想都停留在18岁。单论起社交风格这方面,格瑞与金其实没有什么年龄差,非要说的话,大概区别只是在于格瑞是八百年前的老派年轻人,金是新时代的年轻人,因此金会显得活泼开朗,而格瑞则相对拘谨严肃。

当秘密被人分享后,随之而来的是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愉悦。不用一个人扛,不用一个人吞咽苦楚,这是非常幸福的体验。

“格瑞,再多给我讲一点吸血鬼的事啦。”金是个神经大条的家伙,根本没那么细心去考虑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或者去注意不要揭格瑞的伤疤之类复杂的东西,在他眼里说开了就没问题了,这种傻子行径反而显得异常的爽直,令格瑞也渐渐更加放得开。

“你对吸血鬼那么有兴趣做什么?”格瑞瞥了金一眼。

“当然是做独家调研啊!”开玩笑,千百年难得一遇的活生生的吸血鬼现在跟他共处一室,以金探险家的天性不趁机多多研究才不正常呢,“到时候把这些资料整理起来出一本书,那才是真真正正的解密吸血鬼啊!多畅销!”

“畅销?”格瑞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词,“你缺钱么?”

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啊哈哈,你知道的,我这个人花钱向来没什么数,基本是有多少用多少,而且探险家这个职业收入也很不稳定的,钱这种东西当然多多益善啦~”

随即像想起什么似的,他双眼放光地盯着格瑞,仿佛看见了一个移动金库:“格瑞,你们吸血鬼会魔法的对不对?能不能变出金子啊钱币啊什么的?!”

格瑞沉吟了一下:“理论上是可以的。”他伸出左手食指隔空画了三个圈,然后摊开手掌,一锭金子就出现在他的手上。

“哇!太好了,格瑞!那你岂不是吃喝不愁?!这下再活多少年也不怕啊!”金简直要蹦起来了。

“我常年住在这里,与世隔绝的,根本用不到货币。”格瑞掂了掂手中的金子,漫不经心地说。

“这么说这座城堡里的东西都是你变出来的?!”金看格瑞的眼神简直要升级为崇拜了。

“大部分家具摆设是我家族以前的东西,我只是施点法术使它们免受蛇虫鼠蚁的侵袭罢了。但是生活用品之类的消耗品基本都靠我变。”格瑞早就不觉得自己这个技能有多逆天了,在他看来根本是日常。

金终于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敲开了一座金矿的大门,笑得合不拢嘴:“格瑞,那你变点钱给我花呗?”他跟个耍赖的流浪汉似的腆着脸冲格瑞卖萌。

格瑞才不觉得金子是个什么值钱玩意呢,便随手把手上那锭金子递给金。

不过两人都没想到的是,金子刚一接触到金的手,就突然凭空消失了。

金傻眼了,格瑞也没料到,两人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格瑞猛然间有点明白了,但依然不是很确切的明白。

“怎……怎么回事?”金完全在发懵。

“金,你是特殊的。”格瑞皱了皱眉,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明,而是突然开了另外一个话题,“你在城堡门口敲门叫我放你进去的时候,我不是让你走开吗?但你还是推门进来了,对不对?”

金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我是特意锁了门的。“格瑞抬手指了指门栓,只听“咔哒”一声,是门上锁的声音。

金非常惊讶。

然后格瑞又用手轻轻磕了磕身下椅子的扶手,他顿时连人带椅浮了起来。他将自己放下来,再指了指金身下的椅子,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金这时明白了:“你的魔法对我失效?”

格瑞点了点头:“凡是你接触的东西,我就会失去对它们的控制权。”

金表情顿时十分扭曲:“格瑞,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做的饭味道特别糟糕,而且我烤的肉也不够咸了。”

格瑞和金又对视了一眼,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格瑞看着这家伙莫名其妙的笑容,也忍不住咧了咧嘴。

金不费吹灰之力坐拥金山银山的希望瞬间破灭了,但也不见他沮丧,仍然兴致勃勃地缠着格瑞问东问西。

在聊天的间隙,格瑞站起来走到窗边,撩起窗帘看了一眼,窗外暴风雪仍然在继续疯狂呼啸。

室内一派温暖,壁炉里柴火噼噼啪啪的响着,炉火忽明忽灭地摇曳。

“等雪停,你就要走了吗?”格瑞说。与初见金时的话语不同,这不是一个陈述句,而是一个问句,音调微微上翘,勾起一个小小的尾巴,缠绵悱恻地缠绕向金,是一个连格瑞自己都没察觉的不舍信号。

他从未如此喜爱暴风雪、期盼暴风雪永远不要停止、舍不得放走暴风雪夜里那个敲开了他家门的探险家。

金窝在高背椅子里,以手撑腮,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

他是一个探险家啊。他本来不该久留在任何一个地方的,他本来应该游荡在世界的每一片大地上,对未知的领域充满难以磨灭的热情。

但是……现在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渐渐开始留恋这座城堡了,开始留恋这温暖的炉火、开始留恋这暴风雪的夜晚。

或者可以说得更确切一些:他舍不得这个吸血鬼,这个孤孤单单八百年的吸血鬼。

他不想抛下他,不想就这么离开他。

可他要么向前走,要么停留在原地不再移动。后者并不符合探险家的天性。

格瑞是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吸血鬼。他就像一个地缚灵那样,蜷缩在世界边缘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孤孤单单期盼着太阳,整八百年。

难道就要放任他再等上八百年、八千年、八万年,然后蜉蝣出土一般的最后望一眼太阳,随即灰飞烟灭在阳光下么?

金失去了笑模样,长长久久地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

格瑞紧紧咬着牙,若有所思地依靠在窗边,不再说话。

这是一个在绵延七夜的暴风雪中发生的非同寻常的故事。

第一夜,有一个探险家推开了一个吸血鬼紧闭八百年的城堡的大门。

第二夜,吸血鬼从探险家为他打开的缝隙里第一次重新窥视这个世界。

第三夜,吸血鬼有了他的信仰和他的神明,而他的神明向他发出了邀请:我是你的朋友。

第四夜,吸血鬼与探险家的心在逐渐贴近,他们建立友谊、享受友谊、超越友谊。

第五夜,无论是吸血鬼还是神明都再清楚不过了——不舍与留恋交织成温馨而又进退两难的画卷,在每一笔色彩之下,都有感情在渐渐发酵。要比朋友更亲密、比亲情更热切,概括来说,大概能称之为爱。

他想与他在一起。

吸血鬼想赶上探险家的步伐,探险家想为了吸血鬼而停步。

很可惜,他们似乎都没有成功。

 

Chapter 7.

在各怀心思的又度过一天之后,第七天,格瑞恢复了平静。金终归是要走的,这不是格瑞一点徒然的奢望就能改变的事实,所以他接受起来并不困难。

唯一有点不适应的是,格瑞似乎已经忘记在金到来之前自己是如何过活的了。他怎么想怎么想,也找不回无数个日日夜夜里,他坐在火炉边翻书,内心无波无澜地穿梭过漫长岁月的那种感觉。

但没关系的。反正他有漫长、黑暗而无尽头的生命,他可以花十年,一百年,一千年去适应金离开的日子,再把这段须臾的时光当作最后一点温暖念想,慢慢品尝,轻轻啜饮,直到他再次看见阳光的那一天,直到他死去的那一天。

这已经是命运给他最好的恩赐了。

但金却格外反常。他显得十分心不在焉,一整天都不知道在想什么,也不那么经常找格瑞搭话了。多数时候他只是坐在椅子里双眼放空,偶尔拿个东西也不是把杯子打碎就是把书碰掉,异常毛手毛脚。

“金,我出去一下。”格瑞披上他的斗篷,将整个人都严严实实的遮盖住。

自从金跟他共处一室之后,格瑞就不敢再随便放任自己饥饿了,时时抵抗金鲜血的诱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上次打回来的鹿肉也吃完了,金需要人类食物。

金回过神来冲他笑笑:“鹿肉吃腻了,要是有雪兔什么的可以弄两只回来。”

格瑞点点头,转身隐没在暴风雪中。

金叹了口气站起来,背着手在炉火前晃了两圈,然后再次环顾这座城堡。

因有着炉火和烛台,城堡的客厅十分明亮。但那些火光照不到的阴暗之处,隐约听得到轻微的响动声,金猜测不是蝙蝠就是老鼠。屋子的角落里有蜘蛛在缓缓移动,很多格瑞懒得视察清扫的地方积攒着厚厚的灰尘。

金想起第一次见到格瑞,他一身华丽的黑色贵族礼服,银发用黑色的头带束起,像一个真正的英伦绅士,看向他的血色眼睛里,情绪寒凉。

那时金只觉得格瑞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相处的、热爱复古服装的冷漠青年,但现在回想,那眼神深处的深处,不是厌恶不是防备不是冰凉,而是……在深夜风雪中踽踽独行得近乎麻木的旅人,远远看见村庄灯火那样的不敢置信。

可以详细一点说,那是一种……欣喜之前的绝望。

金闭上眼,张开手臂,仔细聆听这城堡里凝滞的空气,嗅闻不再流动的时间腐朽的气味。

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这决定沉沉落地,就像旅人卸下了他的行囊。

那是行李包落地的闷响、是脱去重物后的轻松、还有,再也不能瞭望世界的淡淡哀愁。

 

格瑞回来的时候,手上不仅拎着两只雪兔,还有一只漂亮的白狐。不出意外的都是被吸干了血液而亡,因为创口不大,皮毛就格外完整。

“我记得我看过一本工具书,介绍如何硝制动物皮毛。”格瑞把三具尸体扔进厨房,探头出来对金说,“用一只白狐和两只雪兔的毛给你做一件裘衣如何?”

雪白色的裘衣,不是姑娘家才穿的东西么?金有点无语,但同时也很意外:“格瑞,你还会做这种手工啊?”

“没练过手,正好可以试试。”格瑞动手剥起皮来。

金倚在厨房门边看着格瑞忙碌,一时间有点闹不清现在是什么时辰。暴风雪使每一刻都像夜晚,失去了白天黑夜的明确分界线之后,一切都显得混沌。

格瑞就是在这样的混沌中活了八百年啊。

“格瑞,我想好了。”金突然开口。

格瑞侧了侧头以示自己在听,手上动作没停。

“转变我吧。”金说得惊世骇俗,“让我变成吸血鬼,然后就可以永远陪伴你,不再离开你了。”

金吊儿郎当笑了笑,似乎并不是很认真一样:“你大概需要一个善良的同类才能不那么孤独吧。”

格瑞手中的刀子“叮当”一声掉在流理台上,他双手撑着台面,僵了很久很久没有动,从金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他颤抖的肩膀。

“怎么样,有没有被我感动到?”金弯起眼睛。

格瑞突然转过头来盯住金,他眼里滴血一般的红,那是怒火冲天的神色。他不是感动到发抖,而是暴怒到发抖。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金?”格瑞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从牙缝一点点往外挤,如同摆渡人卡隆手中的船桨破开冥河河水,缓慢而冷得刺骨。

金一愣。

“你再说一遍?”格瑞的声音冷得向下掉冰碴,不同于初见时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而是一种恨不能把人撕成碎片的阴冷。

金难得谨慎的没有贸然讲话。

格瑞突然嗤笑出声,根本是被气到失去理智一般笑了出来:“我有多痛恨吸血鬼,有多羡慕人类,你不会不知道吧?你一个正常人类,一个探险家,明明属于天生就应该行走在阳光下的种族,如今却要放弃追逐阳光的天性,打算来自甘堕落与阴沟里的蝙蝠老鼠为伍吗?!”

这些糟糕的自我贬低的形容词听得金直皱眉,格瑞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这回却根本一反常态:“在这样一座城堡里,在绝对的黑夜里,你也不过是生活了七天就已经无聊得想要挠墙了。你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可以忍受这样的环境,八百年、八千年、八万年、长长久久的活下去?你会不会抑郁到发狂,会不会痛苦到自杀?!就为了一个只认识七天的吸血鬼,你就能够爱心泛滥得把自己的一辈子搭进去吗?!”

因为格瑞手上都是动物的血污,他只是两手撑着流理台,侧过头将脸埋在自己的手臂里,声音叹息一般:“金,吸血鬼的一辈子是望不到尽头的。当你厌烦我的那一天,当你厌烦你自己的那一天,你又该怎么办?”

金蠕动了一下嘴唇,下意识要反驳,可他张不开口,他只是站直了身体,僵硬地盯着格瑞的背影。

格瑞闭上嘴不再说话,只是沉默地把手洗净,扔下一桌子乌七八糟的东西,从金身边错身而过。

金从头到尾没敢动,格瑞从头到尾没给他哪怕一个眼神。

只有流理台上雪兔和白狐尚未干涸的血迹,一滴一滴沿着台面淌下来,砸在地上开出一朵朵血花,声音震耳欲聋。

 

Chapter 8.

这一夜堪称金这辈子过得最难受的一夜。格瑞不仅一直不跟他讲话,甚至眼神也没给他一个,完完全全把他当成了空气。

金憋屈得抓心挠腮,想着要反驳又找不到词句,想让格瑞别生气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确确实实是这样啊。

他竟然是为了一个只认识七天的吸血鬼,就决定一辈子画地为牢,将自己囚禁在永恒的黑夜里。

听起来荒唐至极,可心里的真实想望,终归不能作假。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

他对他,是同情,是怜悯,更加是,爱情。

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百转千回过许多念头,不知什么时候终于渐渐迷糊过去。

金忽然惊醒了,他感觉四周比平时都要亮堂一些。

金抬臂捂了捂眼睛,忽然听到房间里响起格瑞的声音:“金,太阳出来了,雪停了。”

金一个激灵从床上坐起,发现房间加厚的窗帘拉开了一条细缝,泄露出明媚的日光来。而格瑞站在角落最深重的阴影里,与绝对的黑暗融为一体,面朝墙壁,只留给他一个孤绝的背影。

“你该走了。”格瑞说。

“我说过永远陪着你,便不会走的,不管你转不转变我。”金强调着自己的宣言。

“等暴风雪一停你就要马上离开。”格瑞重复,“你刚进来的时候是这样答应我的吧?”

金梗着脖子没有说话。

“我不会转变你的。”格瑞声音冷然而平静,“想想你的未来吧。你非要呆在这里我也没办法阻止你,但你会一日一日衰老、死亡,你再也不能亲眼看遍世界的江河山川,你要将自己一辈子困在这个除了你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受到时间法则约束的地方。而我仍然是18岁,永永远远的18岁。”

“金,你能保证你绝不后悔么?你能忍受为了一个长生不老的人蹉跎一辈子么?”格瑞的话语脱去了冰冷的外衣,流露出痛色来,“就算你能,我也不能。我不能把你永远拘束在黑暗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变老死去。每与你多在一起一天,我就多在意你一点。等到你七八十岁,死亡的阴影会一日日逼近你也是逼近我,你觉得我可以忍受你死在我身边,而我仍然毫无变化、永生不老么?”

说到后来,他几乎是哀求的:“金,如果你真的心疼我的话,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就走吧。”

他说出来了,说出了那个字。

爱。

他是在用这个字胁迫金,劝服金,威逼金离开他。

金流着泪,终于不再反驳。他只是颤抖着声音说:“那么格瑞,转过脸来,再让我看一眼吧。”

再让我看最后一眼吧。

格瑞犹豫了一下,慢慢转过身。

金被雷劈了似的定格住,随即发出了一声呜咽一般的哀鸣。

格瑞的双眼好像被火烧过,溃烂得不成样子。他的眼部皮肤焦黑变形,而眼眶只是黑漆漆的两个窟窿,里面没有那双让人忍不住沉沦的紫色眼瞳,也没有那双泛着妖异红光的血色眼眸。

“虽然很小心的躲在窗帘后面观察天气,但还是难免会看见投射在地板上的阳光。”格瑞无奈的笑笑,“金,吸血鬼就是这样的,我们不被允许接触阳光。不仅是直接照射而已,我们甚至没有看见它的权利。”

所以,他要让他走,他不能转变他。

“我如何能让你受这样的痛苦呢?”格瑞低低说,自言自语似的呢喃,而金一字不漏听得清楚。

金跪在床上,用手抓着头发,将脸埋进膝盖。

“好。格瑞。好。”他语无伦次的回答着,再也没有反抗的力量。

 

Chapter 9.

金其实没带什么特别的东西,三下两下就收拾好了。

他穿着七天前的那套探险服,背着他的探险包站在门口,伸手搭在门把上,要推门,又有点犹豫。

“格瑞,我走了。”金说。

“嗯。”格瑞为了避免在金开门的时候照射到阳光,仍然是躲在黑暗的角落,别过头去不朝着门的方向。

“我会再来的。等我去更多的地方探险之后,我会再来的,我会带世界各地新奇的东西给你看的。”金保证。

“嗯。”

金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了门。

门外暴风雪早就停了,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样子,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刻。美丽刺目的阳光争先恐后从门外涌进来,照得屋内纤尘毕现,甚至能够看清空气里漂浮着的微小尘埃。

金一直向前走,一直向前走,不敢回头。他的泪水滴落在雪地里,与他的脚印一起,在洁白雪地上勾勒一串蜿蜒的纹路。

门在他背后缓缓关上了。屋内一片漆黑。

格瑞没有点燃炉火,他只是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捂着眼睛,佝偻着肩膀,像垮塌了一样。在他的手掌下,他皮肤蠕动着迅速恢复如初,他的眼球以一种可怖的速度飞快生长。等他再睁开眼时,一双血眸在黑暗里发出荧荧光亮。格瑞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一定很像暗夜里的蝙蝠。

他嗤笑了一声,站起来,庄严郑重地整理好自己的着装,将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好。

他不想再等了。八百年已经够了,他等不了八千年,等不了八万年。等这些漫长的时光过去,他眼中能看到的阳光和风景,与金看到的就不再一样了。

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金的时候,他就算看到了阳光又有什么用处呢?

死水一般的心一旦漾起了涟漪,就会缓慢积累成山呼海啸,至于以前那种古井似的生活,他不再想要。

金也许会在探险的途中为他保存一朵鲜花作为标本,也许会捡一粒色泽绚丽的贝壳收在包里。终有一天他会回来,徘徊在森林田野之中,看见一个破败的古堡,一个谁都能接近的古堡,一个毫无神秘感可言的古堡。到那时,他会想起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八百岁的吸血鬼,他曾经因为一场七天七夜的暴风雪滞留在城堡里,同他讲了七天七夜的话。

格瑞再次失笑。

他信仰的是一个肉体凡胎的神明。那么为了使王座不倒塌,为了使神坛不倾覆,他便死在神明的黄昏之前吧。

他走到门口,轻轻抚摸了一下之前被金抚摸过的门把手。然后,毫不犹豫地推开了门。

第一秒,炽烈的阳光将格瑞的双眼灼瞎,可他运起法术,使视力不因眼球的损坏而受到影响。

第二秒,格瑞看见积雪的地面,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令人眩目神迷的光亮。

第三秒,格瑞浑身都烫起了水泡,烧灼感从他的五脏六腑向外蔓延,这使他好像一个自焚者,只是周身没有烈焰在舞动。

第四秒,格瑞踉跄着走到庭院中间,最后看了一眼远处覆盖着白雪的绵延田野,和栖息着乌鸦的枯瘦树干。

第五秒,格瑞张开双臂,仰头面朝太阳的方向,银色的发丝被风撩起,使他看起来不像蝙蝠,像一只飞鸟。

第六秒,在恍惚之中,格瑞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堪称绝望的嘶吼,叫喊着他的名字。不知是不是幻觉,听起来就好像金在叫他一样。

第七秒,在缭乱的光影下,格瑞看见面前有个影影绰绰的人形轮廓,跟金如出一辙。他想要勾起唇角,可他的皮肤已经疼得连这一个动作都做不出来。在快要将人逼疯的烧灼感中他开心地想,能在此刻给他这样的幻觉,老天还算待他不薄。

第八秒,格瑞被拦腰抱起,被一个人死死裹护在怀里,疯了一般向古堡冲去。

第九秒,格瑞已经连疼痛都感受不到了。他想着他的神明,和他蜉蝣一般的十秒狂欢,在心里心满意足的笑了出来。

第十秒,金抱着格瑞冲进了古堡的黑暗里,他背对着阳光,将格瑞藏入最浓郁的阴影。

格瑞此时已经烧伤得不成样子。他不能移动哪怕一根手指,他浑身上下布满可怖的伤痕和水泡,他的眼眶黑漆漆一片,从中有暗沉的鲜血接连不断地滑落,甚至还没有滑落,就瞬间蒸发在空气里。他枯槁得就像人干一样。

“啊——啊——!!”金将格瑞揽在怀里,嚎啕痛哭起来,声音嘶哑而恐惧。

就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如果他没有因一念之差去而复返,如果他再犹豫哪怕一步!

金的泪水滴落在格瑞的皮肤上,发出“嘶嘶”响声。

格瑞此时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只有迫切需要恢复的身体在本能的操控下自行动作起来。

唯有血,唯有人类的血,能让格瑞快速恢复。

格瑞本来就被金搂在怀里,此时借这个姿势,顺势一口咬在金的脖颈处。

金被他突然的动作刺激得一个激灵,然后他一动不动地任由格瑞贪婪地吸着血,只是抬手将格瑞的头更深地压在自己的肩膀上,并且把头靠在他的鬓边。

对于吸血鬼而言,金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在他血液的滋润下,格瑞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那些水泡渐渐消去了,他血色的眼眸重新长了出来。

在迅速而大量的失血带来的眩晕中,金对格瑞说,声音像从咽喉里挤出来的那样愤恨,是一种死不放手的决绝:“无论你怎么说,无论你怎么做,格瑞,我绝对不会放你一个人,绝对不会!”

“你不是要我做你的信仰吗?那你的神要对你下令了:‘陪伴我吧,格瑞,永远陪伴我,直到我死的那一天,直到你死的那一天。’”金咬牙切齿地说着。

他将格瑞紧紧箍在怀里,忍不住浑身颤抖,他的泪水落进格瑞的衣领里,怎么止也止不住。

烧伤的是格瑞,可金也那么疼。金是那么疼。

格瑞在恢复了两成之后就可以听见金讲话了,他听见了金的每一句话,可他的意识并不足以操控自己的身体,因而他一直吸血到自己恢复了六成,这才艰难的将獠牙从金的皮肤上挪开。

他清晰地感觉到金的颤抖,金的泪水落进他的颈项,一直冰凉到他心里,这使他感到比自己严重烧伤还要更加疼痛。他抬手轻轻拍了拍金的后背,声音因为嗓子还没有彻底恢复显得喑哑破碎:“金,别哭了,我没事。”

就是这么一句话,像一贴良药,瞬间停止了金的颤抖和哭泣。金哑着嗓子气势汹汹的骂格瑞:“如果我不突然改变主意及时回来,你是不是就要任由自己灰飞烟灭了?你不是说还会活八千年八万年,一直活到离开这个地方为止吗?你想让我再次回来的时候只能看到一个人去楼空的破烂古堡吗?!……”金气得口不择言,几乎是在喊叫,但骂着骂着,他的声音却毫无征兆地小了下去,他偏过头,使自己的脸颊与格瑞的脸颊相贴,最后一句话非常轻,听起来像失怙失恃的小动物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呜咽:“你吓死我了。”

格瑞叹了口气,直起腰来,充分发挥他比金高出一截的身高优势,反过来将金搂进怀里轻轻安抚。

在这静谧的相拥而坐中,格瑞感到金的血流进他的胃里,渐渐有热流涌过他的全身,他眼睛里的血色潮水一般退去。

格瑞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八成,他从来没有被太阳烧伤后恢复得这么快过。金的血液是如此不同,使格瑞想起他几百年前偶然间看到过的一本血族轶史,上面介绍过一种对吸血鬼而言意义特别的人类。

格瑞心中一动,放开金站起来,转头望向门口。

金察觉到他的动作,以为他是又有什么想不开的,情急之下伸手去捂格瑞的眼睛,却被格瑞抓住手腕轻轻挡开。

令人惊异的一幕出现了。格瑞的眼睛没有烧伤,什么都没有发生。他长久地瞪视着门外的阳光,简直不敢置信。

格瑞在这一刻终于明白,那些堆积如山的不同寻常都是从何而来。为什么金可以使他的法力失效,为什么金的血对他有超越常人的吸引力,为什么他吸了金的血后恢复得那么快……

一切的一切都有了最最合理的解释。

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放下手,跟着格瑞走到门边。

就在门边不远的地方,早晨的阳光与全然黑暗的古堡划出泾渭分明的界线,就像另一个世界。

格瑞伸出左手食指,试探着夸过了这个界线。他的手指没有烧伤腐烂,格瑞甚至没有感觉到烫,只有暖意熨贴着他冰冷了八百年的指尖。

格瑞慢慢地慢慢地,将整个手掌放在阳光下、将整条手臂放在阳光下、一步跨出半边身子沐浴在阳光下、整个人站在阳光下。金惊愕而激动地站在边上看着,就好像在看一部慢电影,在看一场涅槃重生,在看一个哈德斯座前徘徊八百年的幽灵从冥河尽头破水而来,然后登上奥林匹斯神殿拜谒了宙斯。

格瑞走出城堡站在田野里,闭眼面朝阳光,站了十秒、二十秒、一分钟。没有烧伤没有疼痛,他只是感觉阳光轻轻包裹住他的全身,仿佛迟到八百年的爱抚。

金单手扶着门框痴痴望着格瑞,被太阳晒暖的微风拂过格瑞的银发,那银色与身后白雪皑皑融为一体,显得纯净而柔和;被太阳晒暖的微风拂过金的金发,那金色与天边冬日暖阳融为一体,显得灿烂而耀眼。

他们就好像这个自然中的光与影一般极致分明,又在这一刻的对望中达成极致统一。

格瑞站在阳光下冲金微笑,那笑容是阳光融化冰雪后的产物:“过来,金。”

金走过去,听格瑞对他说:“你才是我的初拥者,金。是你将我变成了日行者。”

是上苍的恩赐还是恶作剧呢?到头来不是他转变了金,而是金转变了他。

金在格瑞面前站定,目光直直看入他的眼中,以神明的姿态再度庄重地下达他的御令:“陪伴我吧,格瑞,永远陪伴我,直到我死的那一天,直到你死的那一天。”

格瑞满眼笑意,他将金搂在怀里,低下头,一个绵长的深吻。

在漫山遍野的白雪中,在暴风雪过后的炽烈骄阳下,微风拂过几声鸟鸣,随后世界在这一刻完全寂静。

他贴着他的唇轻轻说,是一个信徒亲吻神明鞋面那样虔诚的承诺:“谨遵您的旨意,大人。”

我的神祗,我的信仰,我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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