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man.White

笑吧,亲爱的。你为什么不笑?

【返老还童pa】《交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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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没看成血月的月蚀,非常残念,所以写了让瑞金去看。顺便最近在看一本小说,甜得我齁了好几大口狗粮,干脆让瑞金表白吧【不是,开玩笑的,只是剧情需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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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今天早点吃饭嘛,晚上我们去海边看月亮!”格瑞今天下午只有一门课,他四点多下课来找金的时候,金正在补一个轮胎。

“月亮?”

“对哦,我听路过的学生们说,今晚有超——级难得一见的月食,是红月诶!我们去看嘛!”

格瑞感觉他可能闷在图书馆和作业堆里太久了,怎么什么消息都不知道,简直跟与社会脱节了似的。

“行啊。”格瑞无所谓地回答。

自从金正式有了收入之后,两人的日子过得没那么辛苦,也就不用天天去学校食堂吃饭。毕竟食堂嘛,再便宜再好吃,吃了一年多也会厌的。格瑞和金开始轮流做饭,格瑞学东西倒是上手得很快,金的厨艺就让人不太敢恭维。不过格瑞从来吃得面不改色,没向金抱怨过什么,也不打算改变什么,仍然是他做一天,金做一天。这一日一日的磨练下来,金的厨艺也开始慢慢有了起色。

格瑞默默坐了一会儿,听金闲话了些有的没的,掐着时间点差不多了,就站起来:“那我先去买菜,今晚六点开饭。”

金的轮胎也补好了,他站起来把那橡胶圈甩了两甩,充满活力地大声应道:“好嘞。”

修车行的老板在柜台点钱,闻声打趣金道:“金,你精神还是这么好啊,一点也不像六十多岁的人。有什么养生秘诀?教教我,等我老了也像你一样就好了。”

金走过去把橡胶内胎往轮胎外壳里塞,一遍回答:“谁跟你说我六十岁啦?我今年只有十八岁好不好。”

老板无奈地摇摇头,还以为他在开玩笑:“行行行,知道你十八岁,还年轻,行了吧?永远十八岁这个事不都是小姑娘们爱说么,你一个大男人,也要凑这个趣。”

金撇了撇嘴,没回答,这个话题囫囵个儿也就放过了。

格瑞驻足站在门口听完了这段对话,才安心离开。

“……格瑞,这个,捂得喘不过来气了啦!”金戴着帽子、围巾、手套,在格瑞强制要求下又添了条口罩,只露出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和帽子旁边支楞八叉的几撮金毛,看着十足十像一个抢银行的蒙面盗贼。

“海边冷,风大。”格瑞轻描淡写拒绝。

金撅嘴不满:“格瑞你就只有一个围巾,一双手套,还有一个连帽大衣,肯定不够。”他突发奇想,上去一把将格瑞的头带取了下来,“嘿嘿,这样好多了,长头发散下来,铺在肩窝那个地方,保暖。”

格瑞抓了一把自己的银发,还没说什么,金马上又改变了主意:“啊,不行不行,海边风那么大,格瑞你这长头发被海风一吹,可不是要成美杜莎啦?”他试图把头带给格瑞重新戴上去,弄了一下,却反而把格瑞的头发搞得更乱了。

格瑞偏头躲开他作怪的手,把发带拿回来,搭在食指上甩了两转,无奈又可以说是宠溺地瞄了金一眼,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叹了一口气又把头发重新扎好。

“嗷呜,格瑞,你看我像不像个抢银行的?”格瑞扎着头发,金还在旁边喋喋不休,他摆出一个猛虎扑食的动作,“这样,扑到那些钞票上,哈,这捆也是我的,那捆也是我的,发财啦!”

格瑞被金闹腾得简直没脾气。他扎好头发,围好围巾,戴好手套,一手拎着钥匙,一手抓过金的手:“走了。”

虽是冬天,今夜的天气倒是格外给面子。白天晴了一整天,晚上风并不很大。虽然在海边当然与在街道上没法比,但尚在可以忍受的范围。

“啊,格瑞,快看快看,月亮!”还没到海边,应该说刚出了小区,金就一脸兴奋地指着天空,“耶!向月亮进发!”

格瑞侧头看了一眼金,感觉他今日格外兴奋。“金。”他伸手压了压金的帽子,示意他镇定点。

格瑞虽然并没有说什么多的话,但金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哦。”他乖乖安静下来,由格瑞牵着走。

“今晚的月亮,好像跟平常没什么不同?就是更圆一点?”海边,金仰头眯着眼睛看了半天,得出这么个结论。

“嗯。月食说是22:00左右才开始。”

“啊?!这么晚啊,那我们出来得早了。唉,早知道就晚点再出门了。”金泄气。

格瑞就知道金这家伙听什么都是一耳朵。他光知道今晚有月食,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兴致勃勃的跑出来,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放一般的热血漫画里妥妥就是那个傻了吧唧只知道向前冲的男主角。

“那我们先回去?一会儿再出来?”

“可我们都到这儿了,而且现在都21:00了,一来一回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也不划算。要不就……等等?”

“随你。”在这种细枝末节上,格瑞一向是从善如流的。

哦不对,是从金如流。

金戴着一双露指手套,他伸出来的手指摸了摸格瑞的手,感觉他手掌冰凉,便改牵为挽,挽着格瑞的臂弯让他可以把手放进口袋里取暖。

两人沿着海岸线散步以打发时间,堤岸上有零零星星的摄影爱好者架着长枪短炮在蹲点。时间稍微有点早,看热闹的人群都还没出来,只有呼呼的风声,裹挟着海风腥咸的气息,有清冽得以至于甜美的味道。

说是天气好,可那也只是相对而言的。风,一旦与寒冷搭档,穿透力总是成几何倍数增长。

金露在外面的一点点金白相间的碎发被吹得舞动起来,他打了一个寒噤,冲空中哈了一口气,还没看见白雾,就被风吹散了。

“怎么,冷吗?”格瑞对寒冷格外敏感,也许是因着十岁那年差点被冻死在雪地里的缘故,他小时候很怕冷,长大了稍微好一些,不过又转而变成怕金冷。

“还好,我们稍微走快一点吧,多走动走动就好了。”金摇摇头。

格瑞望了望天,感觉月食还有一会儿才会开始。他想起这附近有一家麦当劳,索性拖着金去那儿坐坐。

“啊,格瑞,你还带钱啦?”金想着只是去海边看月亮,便懒得拿钱包。

“嗯。”格瑞这个习惯完全是被金逼迫着养成的,他和金晚上散步的时候,金有事没事就喜欢出些幺蛾子,突发奇想要吃西瓜、要吃冰激凌、要去看电影……此间种种,屡见不鲜。

麦当劳开着暖气,格瑞为金买了一杯热咖啡,金捧着纸杯,将脸凑过去任热气蒸腾,安逸地舒了一口气:“呼——真暖和。”

稍事休息,金就开始兴致勃勃地讲起自己最近听说的事情了:“格瑞,我跟你说,这次日食、红月,据说百年难得一见呢!好像下一次出现是153年之后了!”

“唉可惜为什么是冬天,冬天出门好麻烦啊,又冷、穿的又多,笨笨重重的,超烦。如果夏天的话,吹着海风看月食多舒服!”

“可惜我们俩都不是摄影爱好者,不然的话拿个专业相机,拍它个几个小时,然后再整合起来,啧啧啧,那该多壮观。不过也不怕啦,世界上摄影爱好者多着呢,肯定有不少会拍这个月亮的,我们看他们视频和图片也是一样的。”

“……”

金一直在说,格瑞偶尔插两句话,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习惯。格瑞抱臂坐在那里,“嗯嗯啊啊”地应着金的话,但其实并没有认真在听,只是看着金出神。

其实格瑞听着听着就不太清楚话题拐到了哪里,但很快他就冷不丁被一声炸雷炸回了三魂七魄:“嘿嘿,格瑞,你真好,我真喜欢你。”

格瑞感觉自己可能失语了一个世纪,但其实也只有几秒。有时候想的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他脑海中天人交战,此时就跟个蒸汽锅炉似的冒着烟炸成了一团浆糊。

金是什么意思?喜欢?哪种意义上的喜欢?他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了?是表白?还是发小之间的友谊?我该怎么回答?要假装没听见吗?还是顺势袒露心迹?万一他对我不是爱情呢?万一是呢?错过了这次还有机会吗?……

格瑞仍然是那副板着个扑克脸的样子,可他的内心已经混乱到几乎没有正常的思路。他张了张口,发现仍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便又闭嘴了。

在这种一般来说都会很尴尬的气氛中,金却恍若无知无觉。他好像浑然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只是捧着那杯热咖啡冲窗外探头探脑:“啊,格瑞,到时间了,我感觉月亮已经变红了,我们走吧。”金说着站起来,拖着格瑞就走。

……得,这下也不需要他回答了。

格瑞顺从地跟着金的动作站起身,松了一口气又有些失落的想。

走到海边,月亮早就升得很高,上面已经有很明显的红色。

金非常兴奋,他撑着石头的护栏伸着脖子仰头看,一脸的激动好奇。格瑞对月亮没有丝毫兴趣,对他来说,冷月就象征着儿时那段衣不蔽体的日子,象征他低微的出身,总让他想起不那么好的东西。况且刚才金的言语将他的思维轰炸成了一片焦土,他总觉得自己的脑子转起来比平时都要更卡一些。

所以,在冬夜里海风呼号的岸边,金仰头看着月亮,格瑞侧头看着金。很久。

“……金。”格瑞左思右想,从来没有如此犹豫过,但他最后还是开了口。他的声音有点涩,与平日里冷静持重的样子大相径庭。

“嗯?”金在眉上手搭凉棚眺望红月,心不在焉地答应。

“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哪句话?”

“你喜欢我那句。”

“当然是真的啦。我最喜欢格瑞啦!”

格瑞沉默了大概有十秒钟左右,终于问出了最关键的那句话:“是哪种喜欢?”

从格瑞问出口到金回答他的这三秒钟的时间,有无数种回答从格瑞的脑海中走马灯般闪过。

……

金转过头来看着他,眸带诧异地:“就是……跟喜欢秋姐那样的喜欢啊。”

金目视着月亮,轻描淡写地略过:“就是喜欢哥哥那样的喜欢。”

金目光游移着思考了一下:“就是很喜欢啊。”

金冲他恶作剧般的眨眨眼:“你猜是哪种喜欢?”

金很吃惊地问他:“喜欢还有分很多种吗?”

金盯着他,非常天真又非常深情说:“就是喜欢格瑞的那种喜欢。”

……

三秒后,金说出了他的回答。

金转过脸来,将目光从血月上移到格瑞眼中,非常安静的凝视。路灯昏黄的光线映在他的眸中,将他原本湛蓝色的眼珠衬得如同玻璃般剔透。此时他眼里不见了天真,终于开始有一点符合自己外形的沉稳睿智。他的声音也是稳的,清晰的:“格瑞怎样喜欢我,我就怎样喜欢他。”

金对格瑞说,非常明确的是在对格瑞说,但他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第三人称。只是这个第三人称丝毫没有影响到这句话的说服力,甚至反而带着一点奇异的效果,让格瑞的胸腔里心脏低缓地鼓噪起来。

“金,我喜欢你,”格瑞的喉口哽了一瞬间,他几乎不能好好的发音,语调是沙哑的。他在做最后一次确认,他将自己的首级搁在断头台上,任金掌控闸门的开关,“是爱情的那种喜欢。”

很多很多年以后格瑞回想自己的一生,他记得自己只哽咽过三次。一次是血月下他对金告白,一次是参加秋的葬礼,一次是看着金死在他的怀里。这是第一次,最甜美最忐忑的一次,唯一与死亡无关的一次,拉开他大半生序幕的一次。

金忽然笑了。他弯起眉眼,是非常开怀的那种笑,是在咯咯笑出声来之前所能做到的最灿烂的无声之笑。

“那么,我对格瑞的喜欢,就是‘我爱你’的那种喜欢。”金将双手背在身后,因为矮了格瑞一些的原因,微微仰头看他,不知是否是错觉,格瑞在一瞬间居然觉得,金看他的目光,专注得居然带起一丝虔诚的色彩。

格瑞的指尖有点抖,他握了握拳,想要将这一点奇异的震颤压下去,可是并没有成功。他伸出手,看上去像是想抚摸金的面颊,又有一些迟疑:“金,我是个乞丐呀。”

一个乞丐,配得上养老院里的一间温暖的房间、配得上学校里一个席位、配得上平淡而安逸的生活。

一个乞丐,配得上风,配得上雪,配得上月。

可是,配得上金的爱吗?配得上唯一的那朵稀世之花吗?

格瑞是一个乞丐。纵然现在不是,很久很久都不再是,可他从来未曾真正释怀,未曾真正遗忘。

那是他所有自卑的来源,是他所有憎世的发祥地;是他幼时蜷缩在垃圾桶里对着命运的喃喃低语,是他在黑暗中溃烂至今的伤口。

他最后一次摊开给金看。

金突然向前跨出一步,格瑞的手就贴在了他的脸上。金伸手按住格瑞的手,让他冰凉的手指与他温暖的面颊最大面积的接触。

他的眼里有很细微的冷意,有很泛滥的疼痛,有很深刻的爱意。

“格瑞,记住我今天说的话,比任何一件事都要更清楚的记得。”金命令道。

“格瑞,你是一个乞丐。这是命运许给你的。”金说,非常严肃的,仿佛将命运掀翻在地那样的决绝,“乞丐,你是格瑞。这是我许给你的。”

因为是格瑞,所以配得上养老院里的一间温暖的房间、配得上学校里一个席位、配得上世间所能有的一切幸福,配得上他的爱。

因为是格瑞,所以配得上风、配得上雪、配得上月,配得上唯一的那朵稀世之花。

命运未曾赠与格瑞的东西,从今往后,就都由金来给。

他许给他了,比命运更加强力,更加稳固。

格瑞的瞳孔骤然紧缩,有那么一刹那他想,他可能要流泪了。但他并没有。

他一把将金揽进怀里,牢固地,凶狠地,就好像当着命运的面,做出了与它安排给他的道路截然相反的抉择:“说好了,就不能反悔了。”

金靠在他的肩头,闭上眼睛,唇角带笑,声音还是沉静的:“绝不反悔。”

血月已经红到了极致,转而慢慢被天狗吃掉。

他们二人在那血色的光芒与路灯的暖光的交汇处站了很久,拥抱了很久,久得像是要将生命融作一体。海风将他们裸露在外的发丝吹得四下舞动,如果他们拥有长发,此时想必难舍难分地纠缠在一起。

月蚀吸引的人群已经渐渐多起来,有些人沿着海岸线欣赏,路过他们的身旁,投来艳羡的神色、欣慰的神色、诧异的神色、鄙弃的神色。只是都与拥抱着的二人无关。

终于,地上长长的拥抱着的剪影分开了,然后他们坐在石头的护栏上,十指紧扣着,看完了这一场月蚀。

以此为证,153年之前,是否有巫者面向同一轮血月,在月读中猜到了他们的故事?如果153年之后还有巫者,是否远眺渐渐消散的红光,仍能通过月读,听见他们的声音?

不过对于他二人而言,一生只有这么一次罢了。他们终究不能再目视血月,回想独属于他们的过去。

在他们交轨的生命里,血月不再来。

一切自有定数,不必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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