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man.White

笑吧,亲爱的。你为什么不笑?

【返老还童pa】《交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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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勤奋的学习与他过人的天资使他成功在三年内修完了别人需要花四年去修习的学分。他拿了许多奖学金,自己写程序也能赚些外快,加上金在修车行的工作比较稳定,考虑到这样的经济状况,格瑞最终决定继续深造。

格瑞研究生毕业的那年,他24岁,金22岁,看起来像个50岁的中年人,依稀有年轻的活力,却仍然看得见些许青春不再的痕迹。

在格瑞上研二的那年,修车行的老板决定关店歇业。

修车行的老板老爹六十多岁的年纪,在这个城市里无亲无故,他本人身体也不太好。老板老爹的儿子儿媳一直有想要接他回家乡住的年头,但惦念着自己的修车行,他一直没有同意。

但老板老爹的身体到底是不太行了,有人照顾还好一些,自己举目无亲的在异乡独自撑起一个修车行对他来说越来越勉强,于是在自己儿子儿媳的一再劝说下,他最终还是松了口。

金在他那里做了五年工,都快熟成了半个合伙人。老板老爹想要关掉修车行的决定说出来,他当即决定要接手这个盘子。老板老爹也很高兴,毕竟是自己花心血经营了一辈子的修车行,就此关门他实在是不甘心,如今有人愿意接手,把店继续开下去,他也十分欣慰。况且这五年来他与金合伙工作,知道金性格开朗,又怀有对修车行业的真正热爱,且为人处事经营之道也都慢慢学得很好,自然更加满意。

老板老爹唯一的顾虑在于,金看起来仿佛五十多岁的样子,虽然这五年来他不仅没有变老,反而有隐隐年轻的趋势,但毕竟年纪摆在这里,恐怕店也开不了几年。

金没办法向老板老爹解释自己才21岁这个事实,只好拉出格瑞来顶枪,告诉老板老爹,哪怕到了自己干不动的那天,格瑞也愿意接受这个店铺。

格瑞这么些年天天跑到修车行晃荡,哪怕往往说不上两句话,老板老爹对他这个人还是熟悉的。况且格瑞平时看着冷淡,对老年人的礼数以及对金的老板的尊敬半点不少,所以老板老爹还是额外多看他一眼,得了格瑞的承诺,顿时最后一点顾虑也没了,双方便都很舒心地交换了协议。

修车行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转让给了金,虽然这笔钱对格瑞和金来说几乎是全部存款了,但金喜欢,格瑞便愿意给他掏这个钱;况且修车行的客源一直很稳定,只要好好经营大半年,这笔钱也基本就能回本,所以二人并不很担心。

格瑞的研究生又上了一年,金也慢慢学着把修车行好好运转了起来,一切都步入正轨。

格瑞是个做的比说的多得多的性子,而且他冷清并不代表他不懂圆滑;他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这样勤勤恳恳又深谙做人的学生总是非常受到导师和教授的青睐,因此格瑞研究生一毕业,就跟着导师进入了一所非常有名的研究所工作。

格瑞本科专业学的是物理。虽然是应用物理,但实际上在研究生时他的主攻方向已经渐渐往实验室倾斜。

研究所里的工作十分繁忙,许多研究员都直接吃住在实验室,十天半个月也不回家。格瑞不,他每日再怎么忙,也一定要回一趟家,哪怕甚至没法在家里睡觉,哪怕回去的时候是凌晨三四点,金已经睡熟,离家的时候是早上六七点,金还没有醒来。

金原本是一个不熄灯就睡不着觉的人,但为了迎合格瑞的作息,他睡觉总要彻夜为格瑞留一盏灯。

刚开始这盏灯折磨得他难以入眠,隐隐约约能感到格瑞回来时的响动,但他从来不说,假装自己已经睡熟;经过长时间的适应之后金终于改掉了自己这个破毛病,转而变成不亮着灯就无法入睡,因此他时常无法知道格瑞到底回来过没有。但是第二天,看到自己前一天晚上留的那盏灯被关掉,他总会不自觉微笑,就好像亲耳听见格瑞在他耳边说着“金,我回来了。”和“金,我走了。”一样暖心。他们总是如此心照不宣。

在大学时代,总是格瑞下课了便去找仍在忙碌的金,而今反了过来,金提早了每日关门的时间,早早回到家做好饭,然后风雨不动地给格瑞送去。

刚开始的时候,金每天都拎着那个三层的铁饭盒,在研究所门口跟门卫插科打诨,耍赖纠缠,拜托他们放自己进去给格瑞送个饭。时间久了,门卫们也都习惯了他,见到他来便直接放行,顺便还与他攀谈几句。

研究所里格瑞的同事们也都习惯了,每天下午六点多钟的时候,总会有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来给格瑞送饭,他拎着个满满当当热气腾腾的铁饭盒,一头金发里微微夹杂着白发,见人三分笑,跟谁都能攀谈起来。

格瑞总是一张面瘫扑克脸,仿佛中二病还没好全似的。纵使他办事牢靠、待人接物也算有礼貌,可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总让他的同事们不愿多与他打交道。

金就不同了。每天这个送饭的中年人来了之后,如果格瑞手头的事情还没做完,他就会老老实实站在实验室门口等。偶尔有下班或者歇一口气的研究员从实验室里出来,他便跟人家攀谈几句,也不罗嗦,也不让人觉得他烦,总是亲亲切切的,偶尔还带点零食啊什么的分发给大家。

等到格瑞放下手头的事情走出来,金就会迎上去,与他一同往饭堂走。他们二人就坐在饭堂里,将金带来的饭菜分吃干净,仿佛在家里面对面吃饭似的,时不时聊两句近况,大多数时候是金在说,格瑞安安静静的听。

其实格瑞的同事们刚开始见了也挺诧异,因为在面对金的时候,格瑞的神情总是超出他们预想之外的柔和,那种柔和以至于温柔实在是太自然,很可能格瑞本人都没有发现。每到这个时候格瑞的同事们就会对格瑞稍加侧目,仿佛他周身的冰川被这头太阳似的金发一照,就消融殆尽,让周围的人也跟着能窥见些端倪。

二人吃完之后,金便会借着食堂的水池把饭盒洗干净,扣好,与格瑞并肩往回走。他会送格瑞到实验室门口,目送他继续工作,然后与门口的研究员们又聊几句,顺带谢谢他们平日里对格瑞的照顾,再慢慢朝研究所外走去。

日复一日,这送饭的过程从不间断,也很少迟到。格瑞一共在研究所里干了六年,也许是托金的福,他的同事们对他都很不错,每到金来的时候大家还要格外熟稔热情一些。

这六年间,金仅有的几次没来送饭,总有细心的研究员担忧地问格瑞发生了什么事。这种情况通常是金感冒发烧到下不了床,每到这时格瑞就一定会请假回家照顾,他的同事们一听说金病了也都愿意帮忙与格瑞调班,尽量给予他照顾金的方便。

   格瑞在研究所里干了很久,做的实验也有了重大突破,拿了许多资金,工资也在日益提高;金的修车行越做越风生水起,加之金本人对机车有着非常狂热的兴趣,渐渐也就在这个行当里混出了一些名声,生意随之越来越好,两人退了以前90多平米的租房,在学校附近买下了一套大约140平米的房子,算是彻底在这座城市扎下根来。

格瑞30岁这年,他脱离了研究所,回到母校谋了一个大学教师的职位,结束了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日子,生活开始慢慢稳定。

说来这换工作的契机也有点不可思议,在旁人眼里纯粹是格瑞脑子进水了,但格瑞一直未曾后悔在这样一个时间激流勇退。因为在他眼里,什么都比不上金,他已经少陪了他六年,不能再继续下去。

格瑞的研究工作非常出色,上级领导也对他青眼有加。

研究所里有一个外出深造的名额,每隔两年从研究员里选出两人,去国外进行一年的深造,也算是镀一层金,接触国外的顶尖科技。如果愿意留在国外,那就是在国外更好的研究所工作的敲门砖;如果愿意回到国内,待遇也不可同日而语,有机会去到国家级别的研究机构,直接参与国家一级保密的研究计划,为国家的高精尖科技研发作出贡献,而一旦在这个领域做出世界瞩目的重大突破,将来得个院士的头衔也未可知。

所里是希望让格瑞去的,他们专门给格瑞留了一个位置,当然也从来没想过格瑞会拒绝,这么好的机会,哪位科学家拒绝了都只能说是傻瓜一个。

很可惜格瑞就是他们眼中的那个傻瓜。

“格瑞啊,你可要想好。这次深造的机会难得极了,对哪个想要在这个领域里作出贡献的科学家来说都绝对是不可错过的好机会,你就这么回绝了实在太可惜。”为了做通格瑞的思想工作,所长甚至专门把格瑞叫去谈话。

“谢谢您的厚爱,但我已经想好了,请把这个机会留给更有能力的人吧。我想回大学去找一份教师的工作,安顿下来。”格瑞还是老一套说辞。

“你是不是觉得研究工作太辛苦了?年轻人啊,不要怕这几年的辛苦,就是应该在事业上多打拼,等过了这个年纪,你想打拼也没有体力和资源了。”所长感觉很糟心,“还是说你有心上人了,想要多点时间陪陪女朋友?哎呀,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也给你爱人做做思想工作,想必她会理解你的。等熬过这几年,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说不定还会名留青史呢,她应该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支持你才是啊。”

想起金,格瑞笑了笑。他很少这样笑,更别说当着领导的面,这让所长非常意外。

“他一直很支持我,”格瑞说,“这六年来他日日给我送饭,明明是个熄了灯才能睡着的人,因为我每天很晚才能回家,夜夜都给我留一盏灯,没有他的支持我走不到今天。”

“这件事他不知情,是我单方面决定的。我想如果我选择出国深造的话,他也一定会陪我去的。”格瑞笑着摇了摇头,“只是如果去了的话,出国深造两年,回来后因为参加国家一级保密的研究计划,更加难得回家。这样的日子将会持续很久,也许是又一个六年,也许还要更长。所长,我并不是一个有什么大抱负的人,不需要什么名留青史。我的心太小,愿望也只有那么很少的一点,不值得国家如此的大力栽培,还是把机会让给更有能力更有志向的人吧。”

他不过是个乞丐而已。他的心装下柴米油盐酱醋茶,装下一个金,就已经满满当当,再也没有别的位置了。像如今这样只能在吃饭时间见金一面已经是他所能忍受的极限,长达六年也已经差不多到头了。若要让他出国、要让他做足保密工作与金隔绝联系去做国家项目,他绝不接受。

所长叹了一口气,站起来,与格瑞握了握手:“既然你已经下定决定,只能说人各有志,我们也没有办法。关于你去大学教书的问题,我们也会尽力帮你安排的,你不用担心。”

格瑞冲所长鞠躬:“谢谢所长。”然后走出了办公室。

格瑞三十岁那年,做了一个大学老师,一边教书一边搞些研究写些论文,日子过得朝九晚五。寒暑假的时间长,格瑞便陪在金身边,陪他日日去修车行开店,每晚饭后外出散步,偶尔去旅游或者回养老院看看秋。一个曾经前途光明的研究员,终于未曾做出什么重大成就,倒也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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